一、国有无形文化资产概念
1、国有无形文化资产的内涵
国有无形文化资产的内涵是指所有权人为国有单位的,具备文化属性的无形资产。即国有单位所拥有或者控制的,具备文化属性但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国有无形文化资产的外延
国有无形文化资产包含以下几类: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商誉、商号、特许经营权、人力资源等。做出这样界定的依据是传统上认为属于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金融资产、股权资产不具有文化属性,且有专门的会计准则和评估技术加以调整。需要强调的是,领导力、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客户网络、营销模式、员工队伍、管理团队、企业家个人价值等人力资源类无形资产,虽然不具有明显的文化属性,但对于国有文化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也应在本文的研究范围内。
二、无形资产评估概念
资产评估是指专门的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
无形资产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在文化产业中,无形资产的评估主要涉及的是知识产权、企业品牌的评估。国有资产流失是我国面临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其中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更具隐蔽性。与有形资产相比,无论是理论界还是企业界,对无形资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都明显不足,我国目前也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无形资产流失。每年因国有企业破产、兼并、重组以及合资、合作经营等造成的国有无形资产流失难计其数,遏制与防范其继续流失已刻不容缓。
三、北京市无形文化资产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
1、评估对象比较单一
北京市无形文化资产主要是著作权和商标权,其中以著作权为主。根据我们对北京市文化企业的不完全调查,无形文化资产中商标权所占据的比例很小,进行评估的商标权暂时没有。无形文化资产的范围比较狭窄,而且实际进行评估的无形资产权利类型也比较单一即只有著作权作为评估对象。这主要是由国有文化企业的类型决定的。文化企业一般不涉及专利、非专利技术,其拥有和发展的无形资产只有著作权和商标。进行评估的著作权作品类型则较多,包括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字画)、视听作品等。
2、评估主体的专业性不强
(一)评估机构
1994年,国内首家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连城资产评估事务所成立。连城资产评估事务所是国家专利局(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创立的直属机构,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评估机构管理部门直属管理的中央级评估机构,并于2000年改制为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城)。连城有国家专利局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支持,二十年来发展迅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评估经验,其评估结论可信度高,是国内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先驱。但是除此之外,其他专门从事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情况并不乐观。
到目前为止,全国已逐步发展形成拥有3万注册资产评估师、3000家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从业人员有10万多人,评估业务年收入超过80亿元的行业规模。但是专门从事无形资产评估的机构却很少。而且对于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也很不到位,除了一般企业、公司需要的条件之外,并没有太多额外的要求。
众所周知,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要求事务所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律师,而且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但是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作为专业性的机构,其评估人员数量和设立人资质的设立要求不能满足需要,且评估机构数量有限,资质不一,评估标准不规范,这都不利于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发展和提升。著作权资产评估只是众多评估业务中的一种,很多评估公司都设有此项业务,但专门从事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的公司很少。这也使文化企业在需要委托专门机构进行评估时,常面临着如何寻找或者选择专业评估机构的问题。
(二)评估师(评估人员)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无形资产评估师,只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需要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考试科目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其中资产评估中涉及无形资产评估的相关问题,但是其内容只占整个考试中很少的一部分。而且,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综合性的资产评估职业资格,即只要取得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师可以承接全国各地、各个行业、各种类型的资产评估业务,尚未区分专职的无形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的信誉等级。同时,我国资产评估师的素质普遍较低,很多都是没有经过严格业务培训的行政离退休人员,也没有获得完整的资格认证,严重影响了国有无形资产评估操作的规范性和评估质量的高低。
而我们知道文化企业制作的影视剧作品有很强的专业性。而且影视剧作品有一定的时效性,不同的时机之下,观众喜爱的作品类型是不一样的。所以,对于影视剧作品的价值的确定比其他的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更加困难。只有长期从事影视剧工作、具备一定的市场敏感度的人员,才可以更加准确的预测作品的价值。如果说注册资产评估师中没有影视剧方面的行家,这过于绝对,但是确实数量极少,而且不被北京文化企业所熟知。
从司法鉴定中可知,除了有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的司法鉴定人,还有电力类、工程造价类、建设工程质量类、知识产权类、司法会计类等专业的司法鉴定人。无形资产其实也可以借鉴司法鉴定的规定,设立专门的考试,通过考试者可以获得无形资产评估从业资格。虽然无形资产之下还有专业性很强的子项目,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特许经营权等,尤其是专利技术、商业秘密等涉及各个行业。如果可以在无形资产之上进一步细分,那会更好,但是如何细分才能避免重复交叉又不出现遗漏还需要不断地研究。不过其相对于目前资产评估这么大的范围而言,能细分出无形资产评估师已经是进步了。
3、评估方法不科学
目前, 评估国有企业无形资产的常用方法是: 列出无形资产包含的项目, 逐项估算价值, 然后相加得出总价值。然而, 这种方法实际操作效果并不理想。其原因在于: 第一, 企业中存在的无形资产, 属于知识产权类的, 如著作权、商标、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秘密等, 通常称作可确指的无形资产, 它们单独转让时, 可单独按一定程式评估; 但当整个企业转让时, 它们就不宜单独估价了, 因为在企业的获利能力中, 它们是矢量相加, 与所有资金融合在一起的。它们单独获利能力的标量总和, 与它们矢量相加的整体获利能力, 是两个不同的量, 依不同获利能力评估出的价值肯定是不一致的。也就是说, 无形资产是由多种要素有机组合而成的一种企业产权, 把它分解为各个内含的具体项目, 其评估就无法坚持以这种产权整体的获利能力和潜在收益为基础。第二, 商业秘密、特许经营权、客户网络和专业技术人员( 人力资本) 等无形资产的评估, 目前尚缺乏公平、客观和统一的定价机制及计价标准, 难以根据它们各自的质和量准确核定其价值。第三, 各项无形资产之间, 以及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之间, 有着一定的相互依存性, 特别是商誉等无形资产, 很难离开企业其他资产进行单独买卖, 因而也难以单独计价。此外, 无形资产分项估价, 还容易造成因漏列项目而少计价值。
4、银行对评估结果的认可度不高
根据北京银行的某高级管理人员透露,企业利用无形资产向银行进行质押贷款时,银行首先会对该无形资产进行内部评估,之后再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从而得出评估结果。但是该评估结果只是依法需要准备的一份依据。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银行对于利用无形资产进行贷款时,必须进行评估。但是银行对于评估结果却有自己的态度。如果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与银行评估的价值相近,那么银行会予以采纳。如果两者之间评估的价值差异较大,那么银行就会在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基础上打个折扣,折扣大小不定,但是最终提供的贷款金额一定是和银行主张的价值是相同或相近的。实践中,银行都需要在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上进行折价。
据了解,目前北京地区的北京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等都纷纷针对文化企业创新贷款业务,已有银行开展的无形资产质押贷款,都不同程度地接受应收账款质押、未来收益权质押、法人无限连带责任、中小企业联保以及有形资产抵押等担保方式,并对优质的文化创意企业尝试信用贷款。
银行还结合不同行业领域文化企业的专属产品,推出针对性服务,如北京银行的“智权贷”适用于拥有未来版权、商标权等自有知识产权企业,“软件贷”则针对网络与计算机服务类企业。
可见,评估结果只是法律要求的一纸文件,评估结果如何银行并不重视,即银行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认可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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