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歙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动真碰硬、真抓实干、上下求索,全面筑牢生态屏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制度优先,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歙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引领,持续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建设,制定落实“三线一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歙县县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一体化推进河(湖)长、林长制,出台并实施《新安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通报督办问责机制》、《歙县地表水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在抓好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港口码头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实施总投资26.68亿元的歙县望江山—丰乐河EOD项目,今年又新谋划总投资约33亿元的练江—浦口EOD项目并进入省级项目库,成为全市唯一同时实施两个EOD项目的区县。抓大气污染精准治理。投资1900多万元开展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连片深度治理项目;聚焦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开展4轮56家次企业废气深度治理;推进柴油货车OBD安装、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和路检路查;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连续3年实现零卫星火点。抓土壤污染深度治理。完成历史遗留的原黄山振龙电源有限公司、原黄山市美达电器有限公司等从事铅酸蓄电池企业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完成29块“一住两公”地块和6块关闭重点化工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4983万元用于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建设。
坚持动真碰硬,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聚焦废气扰民、畜禽养殖污染、“散乱污”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部分问题整改入选正面典型案例。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共完成81个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剩余共性问题整改均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近5年来歙县共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59份,罚款金额474万余元,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起,拟赔偿金额共计25万余元。移送行政拘留2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
坚持机制创新,不断拓宽“两山”转化通道。坚持以“两山”理念为统揽,创新推出“徽文化·大地艺术季”文旅品牌和“歙采缤纷”区域公共农产品品牌,举办《为此青绿:中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纪实》新书首发式活动,歙县与淳安县连续多年开展 “六五环境日”联合宣传。积极探索“两山”转化体制机制,大茂社区、卖花渔村、蜈蚣岭村等多个示范村(社区)转化成效明显。以“五微”推进乡村建设,累计建成2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8个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成功入选全国首批“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县。建立县—乡(镇)—村级强村公司三级联动模式,推进农村闲置资源盘活开发利用。近五年累计接待游客4658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超4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