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省充电桩覆盖率现状
截至2023年底,河北省公共充电桩数量已超过10万个,能够满足7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快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河北省公用充电桩累计将达到10万个,市场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与充电桩总量(包括公用充电桩、自备桩等)的车桩比高于3.5:1,能够满足60万至8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此外,河北省计划到2025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站全覆盖,并在各市至少建设1个充电基础设施“示范乡镇”和2个“示范村”。
二、河北省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3号),河北省需按照以下要求开展试点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鼓励两个及以上的县联合申报试点县,并明确一个牵头县统筹开展试点申报及后续工作。
试点县所在地级市2024年汽车保有量应不低于25万辆。
试点县需具备较丰富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场景需求,涵盖农村物流节点、农村客货运场站、3A及以下旅游景区等。
资金支持:
中央财政将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对完成任务目标的试点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示范期内每年最高可获得4500万元奖励资金。
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试点县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配电网改造以及能源信息管理等。
新技术应用:
鼓励试点县探索车网互动(V2G)、光储充换一体化等新技术应用。
对具有明显示范效应的V2G项目,可按照项目总功率除以120千瓦(向下取整)的3倍系数进行标准桩数量折算。
平台监管:
试点县公共充换电设施需采用“直连”方式将运行数据实时上传至清算平台,并鼓励“直连+互联互通”方式双通道传输。
河北省需通过平台监控、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申报流程:
河北省需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确定试点县名单,并于2025年3月13日前将试点县名单及实施方案上报三部门备案。
三、现状与政策的结合分析
河北省在充电桩建设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仍面临县域地区充电桩覆盖率不足的问题。根据中国充电联盟的数据,截至2025年1月,县域地区的充电桩覆盖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乡村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小于5%,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普及的关键因素。
河北省分配4个名额,目前尚未明确具体的试点县名单。此次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政策为河北省提供了补齐短板的机会。通过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支持,河北省有望进一步加快充电桩建设,特别是在县域和乡村地区,推动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目标实现。
同时,河北省已印发相关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站全覆盖,并在各市至少建设1个“示范乡镇”和2个“示范村”,这与国家试点政策高度契合。河北省应充分利用政策支持,加快布局县域充换电设施,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