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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年提升工作方案 (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来源:原创  时间:2024-12-09  点击:690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石家庄高新区和正定高新区,以下统称高新区)综合实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一翼和强力支撑。提出如下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石家庄高新区和正定高新区,以下统称高新区)综合实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一翼和强力支撑。提出如下方案。


一、发展目标

石家庄高新区:

——2025年,营业收入增速达到7%、GDP增速达到8%,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到1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达到20%。高新技术企业占全市比重达到31%、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320家。

——2026年,营业收入增速达到9%、GDP增速达到10%,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到1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达到21%。高新技术企业占全市比重达到32%、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330家。

——2027年,在全国高新区综合评价排名奋力冲刺前二十,营业收入增速、GDP增速达到10%,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到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达到25%,高新技术企业占全市比重达到33%,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340家。

正定高新区:

——2025年,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1%,税收收入占全县比达到46%,工业总产值占全县比达到65%,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县比达到65%,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占比达到70%。

——2026年,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2%,税收收入占全县比达到48%,工业总产值占全县比达到67%,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县比达到67%,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占比达到72%。

——2027年, 主要综合指标位列全省同类排名首位,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3%,税收收入占全县比达到50%,工业总产值占全县比达到70%,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县比达到70%,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占比达到75%。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培育发展新动能

1.建设创新研发机构。面向全市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高新区加快布局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企业自建或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创新联合体等,引导和支持高新区企业牵头,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创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技术研究院。发挥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等作用,加快打造行业领先的新型研发机构。(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石家庄高新区管委会、正定县人民政府、正定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石家庄高新区管委会、正定县人民政府、正定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加强科技人才引育。认真落实好“人才十五条”,吸引更多产业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前来发展,成为人才集聚培育高地。2025年全市高新区新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科技领军人物和科技创新团队各5个,新认定“人才飞地”3个。支持高新区内企业聘用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申请工作许可,符合条件的外国高端人才可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服务,可给予最长期限达5年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优质创新主体。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推动科技企业提档升级。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引导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挖掘和培育一批科技属性强、成长潜力大的“瞪羚”企业。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建立企业上市培育服务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委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科技创新赋能,厚植发展新引擎

4.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高新区在重组蛋白、细胞治疗、高端芯片、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卫星导航、人形机器人等领域,开展联合研究和创新攻关,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支持高新区内企业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鼓励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集中攻关一批“卡脖子”技术项目。引导科技领军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市科技局)


5.打造创新服务平台。推进中央创新区分类建设,构建中央创新区公共服务体系。支持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国有平台梯度建设基础级、高能级、卓越级综合型或专业型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鼓励运营机构建立“投资+孵化”机制,探索超前孵化、深度孵化等创新孵化模式。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布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引进一批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组织省市级创新创业赛事,开展创业路演、创业讲坛、创业沙龙等活动。加强对杰出创新人才、优秀创业人物的宣传力度,充分激发园区创新创业活力。(市科技局、市投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持续推进高新区与高校院所等深度合作,围绕骨干企业技术需求,每个高新区明确2-3个高校、科研院所作为重点联络单位,加大与驻冀高校合作。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每年组织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活动不低于10场。高新区积极组织实施各类创新应用场景工作,每年至少发布创新应用场景1场以上,鼓励前沿新技术成果在高新区“首发首试”。努力打造成为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核心载体,构建“京津研发、石家庄转化”的协同创新格局。(市科技局)


7.加强协同创新。支持高新区发挥区域创新的重要节点作用,更好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探索异地孵化、飞地经济等多种合作机制。发挥高校研发机构的作用,深化产学研合作。积极招引外资研发机构和国际技术人才服务机构,参与高新区协同创新。发挥离岸基地海外人才引进作用,组织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及高端外国专家技术成果对接会等活动。强化产业协同和招商协同,全力争取央企总部、二三级子公司落户高新区,推动企业总部、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优质资源聚集。(市科技局、市投促局、市委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产业规模壮大,打造发展新优势

8.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高新区要聚焦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化工新材料、数字经济等主导产业,通过优化区域内创新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积极部署重大产业项目,推动形成集聚效应和品牌优势。发挥主导产业战略引领作用,带动关联产业协同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生态。深入推广“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新模式,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鼓励高新区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引领新旧动能转换。深入推进新兴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工程,建立产业链链长制,培育形成若干以科技领军企业为牵引、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招商引资。高新区加快石家庄国际生物医药园、电子科技园建设,建立招商数据库,绘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招商地图和目标企业清单。聚焦生物医药产业,着力引进一批立市兴区的大项目、好项目、重量级项目。面向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等企业开展精准招商,重点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带动能力足的旗舰型项目。(市投促局)


10.加大项目建设落地。推进高新区项目落地投产,完善重大招商项目事前评估机制,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招商项目报备制度;完善重大项目落地协调推进机制,对10亿元以上招商产业类项目实行企业联络制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依法依规诚信履行合同。完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落实项目包联帮扶,明确分包领导和分包责任人,强力推进签约项目快落地、落地项目快投产,围绕项目全生命周期开展全链条全方位服务,全面提升项目建设效率。(市投促局)


(四)突出营商环境优化,聚集发展新要素

11.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主线,推行“管委会+公司”、四个平台建设、区域评估和标准地改革等成熟的制度,实行“一门办理”“一网通办”“拿地即开工”等系列改革创新举措,落实服务企业“陪办团”制度,为省、市重点项目提供全流程服务。严格落实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实施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动态调整和公示制度,确保清单外“零收费”。(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大科技金融支撑。鼓励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与高新区共同设立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创投基金,引导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发展,形成覆盖企业各阶段需求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快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将创新能力显著、技术攻关能力强的高新区企业纳入市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市发改委、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快园区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快数字产业化发展,推动生物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等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搭建园区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力争创建“智慧园区”。持续推进低效用地整治提升,每年对新产生的低效用地进行摸底排查,制定整治提升方案,逐一整治提升。按规定对园区入驻企业开展能源计量审查,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入驻。(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石家庄高新区管委会、正定县人民政府、正定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重视,统筹推进,高新区管委会承担高新区建设的主体责任,规范高新区管理机构设置,强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建设,给予充分的财政、土地、金融等政策保障,落实好高新区提升的推进措施。建立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共同解决高新区发展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确保政策落实

高新区应建立与完善政策落实督办制度,全面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已有政策。加强政策创新,积极探索有利于高新区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发挥省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推动地方财政加大对高新区的资金投入,引导地方社会资本投资高新区建设。


(三)强化运行调度

密切跟踪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开展高新区评价指标对标分析,明确高新区各项指标位置和未来补强重点,加强过程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提升目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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