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类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规划类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首页 > 产业要闻

“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点

来源:原创  时间:2024-07-19  点击:1231
到2027年,超大特大城市隔离、应急医疗和物资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统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中心城区功能运转的基础更加坚实。“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转换机制全面形成。

一、背景及缘由

随着大型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给城市造成日益复杂严重的威胁,现有的城市基础设施和防灾设施有时无法满足突如其来的巨大应急需求,建设功能完善、灵活高效的“平急两用”设施成为保障城市灾后功能正常运转,提升应急水平的重要举措。


2021年,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在国家政策研究层面被正式提出。202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之后相关政策相继发布。“平急两用”设施建设作为一种灵活性和多功能性的解决方案被逐渐重视。

“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点

二、国务院对“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

建设总体要求

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党中央从深入总结新冠疫情三年防控经验、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4号)明确了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任务和建设规范、组织实施保障等方面内容。


2.1 建设总体要求

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补齐隔离房源、应急物资转运设施等短板,降低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对中心城区的潜在影响,提高超大特大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安全韧性。


2.2建设任务及规范

根据超大特大城市对疫情防控隔离设施、防灾减灾安置设施的需要,在辖区内的山区县(区),打进一批具有隔离功能的旅游居住设施,升级一批医疗应急服务点,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城郊大仓基地等。构建集隔离、应急医疗和物资保障于一体、有机衔接的整体解决方案,提升城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1)打造一批具有隔离功能的旅游居住设施。盘活利用率不高的集中连片住宅等存量资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条件的旅游景区高速沿线服务区周边等空间资源,嵌入应急隔离等功能要求。


(2)升级一批医疗应急服务点。统筹疾病预防、院前急救、应急救治等医疗服务功能,补齐平急转换医疗服务短板。


(3)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城郊大仓基地。“平时”服务城市生活物资中转分拨,“急时”可快速改造为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中转调动站、接驳点或分拨场地,并同步完善集疏运交通网络。


(4)完善市政、旅游等配套条件。完善综合防灾、市政基础设施等支撑体系,包括应急通道、应急避难场所等综合防灾设施以及通信设施、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2.3 建设目标

到2025年,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稳步推进,一批具有隔离功能的旅游居住设施加快布局,一批具备快速中转能力的城郊大型仓储基地布局建设,配套医疗卫生服务设施逐步完善,相关标准、资金、用地等政策保障体系基本成形。


到2027年,超大特大城市隔离、应急医疗和物资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统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中心城区功能运转的基础更加坚实。


三、“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韧性建设

与国土空间规划融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592号)以及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会议上关于“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要求,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编制印发了《平急功能复合的韧性城市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自然资办发〔2024〕19)号文件。


该指引将城乡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治理,把空间作为资产进行运作,平时服务生产生活、注重资产运营,急时转换功能、抵御风险,强化城乡整体安全韧性,构建城乡空间安全新格局。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推进治理大城市病和城乡融合发展,一体化构建宜居、韧性、智慧等城市功能,满足经济、生活、生态、安全四个需要。


3.1 开展体检评估,梳理应急空间需求

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相关基础数据,重点识别新时期城市面临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风险特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方法,多维度综合评估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找出城市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配置问题和短板。


结合自身城市的地域特征、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合理确定“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充分利用相关设施,合理规划利用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在规划中预留必要的留白用地。


3.2 开展应用场景分析,盘活潜在资源

基于韧性评估、应用场景分析、资源资产调查,从医疗救治隔离、避难安置、疏散救援、物资供应等应急保障功能出发,全方位梳理具备“平疫”“平灾”“平赛”“平假”“平战”等改造或建设条件的各类型“平急两用”应用场景。


梳理社区服务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绿地与开敞空间等符合转换条件的存量空间、潜在资源,明晰平急功能复合的主要载体,最大限度的利用和盘活存量资源。


3.3 统筹城乡“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布局

构建总体布局,结合城乡生活圈规划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和安全基础设施网络,明确适应不同灾种、城乡一体、分级响应的“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方案。划定平急功能复合区,明确“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配置类型、规模等布局要求。构建应急救援疏散运输通道网络,加强应急医疗、物资保障、旅居隔离等“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节点的规划安排。


3.4 将平急功能复合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实施应根据城市发展目标、阶段特征和安全韧性需要,完善平急功能复合的韧性城市规划内容和管理要求。应深化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内容,对于总体规划已完成编制但未明确“平急两用”工作的城市,应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中做出安排。


(1)总体规划层面做好空间统筹。全域统筹,构建城乡安全格局。明确平急功能复合的规划目标、原则、工作重点。统筹推进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有序保障用地需求。


(2)详细规划中明确相关用地的管控和引导要求。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包括单元和实施两个层面。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规划及其他类型详细规划,充分利用乡村闲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明确用地管控、功能转换等要求。


(3)专项规划中细化应用场景配置要求和设施布局。深化落实总体规划工作重点和布局要求,衔接近期建设规划,统筹协调“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明确不同平急功能复合应用场景的配置要求。


3.5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韧性城市建设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统筹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高质量发展需求,统筹规划和土地政策资源,系统推进大城市病治理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完善“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

纳入“三大工程”建设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4号)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GB/T51327-2018)、《城市防疫专项规划编制导则》(T/UPSC0005-2021)、《城乡公共卫生应急空问规划规范》(TD/T1074-2023)、《物流园区分类与规划基本要求》(GB/T21334-2017)等标准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编制了《“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该指南落实城市战略定位和城市应急防灾目标,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确定合适的规模、合理的功能。发挥“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综合使用效能,在新建、扩建或改造时嵌入“急时”隔离等功能,提升城市应急防灾能力冗余。“平时”功能以服务民众、激发市场活力为出发点,鼓励产权主体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促进专项规划实施。


4.1 开展设施需求评估和选址安全评估

超大特大城市应结合城市体检、综合防灾和防疫专项规划等,开展“双评估”。开展设施需求评估,保障“平急”需求综合匹配,将“急时”需求规模与“平时”需求匹配,统筹做好“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的规模测算,作为项目实施和选址依据,防止资源浪费。进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选址防灾安全评估,汇总既有相关成果,分析城市灾害风险,保障设施选址安全。


4.2 构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体系

各城市可从旅游居住设施、医疗应急服务点、城郊大型仓储基地、市政和旅游配套基础设施等4类项目分类,因地制宜构建符合自身需求和能力的设施体系,按需调整或增加设施类型,合理规划布局,完善功能配置,实现城市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


4.3 制定“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规划方案

“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总体布局规划。设施布局空间相对独立,应与周边现状居住用地适度隔离,并具备较好的周边环境与卫生条件,以增加社会接受度。配套基本完善,兼顾“平时”功能,重视选址安全,应考虑“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自身的安全,选择布局在风险危害程度较低的位置。


(1)制定“平急两用”旅游居住设施规划方案。盘活利用率不高的集中连片住宅等存量资源、有条件的旅游景区高速沿线服务区周边等空间资源,建设储备一批“平急两用”旅游居住设施。


(2)制定“平急两用”医疗应急服务点规划方案。通过现有医疗资源,优化储备一批医疗应急服务点,“平时”满足周边居民日常诊疗服务需求,“急时”转为定点医疗机构。


(3)制定“平急两用”城郊大型仓储基地规划方案。应布局于交通便利的地方方便接收和分发货物。“平时”服务城市生活物资中转分拨,“急时”可快速改造为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中转调动站、接驳点或分拨场地。


(4)制定“平急两用”配套基础设施规划方案。加强“平急两用”旅游居住设施和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平急两用”道路设施、通信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4.4 加强“平急两用”设施专项规划实施保障

各城市人民政府应因地制宜建立规划实施机制,加强组织实施,指导各实施主体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加强不同项目间各类资源的共建共享。


按照与应急需求相适应、与政府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提高人民群众对“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重要性的认识,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采取规划、建设、运营、转换全生命周期管理方式,以管理信息系统和项目清单政策要求为基础,规划形成设施分布一张图和启用次序一张表,将专项规划传导到项目实施方案。


4.5 规划目标

到2025年,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稳步推进,一批具有隔离功能的旅游居住设施加快布局,一批具备快速中转能力的城郊大型仓储基地布局建设,配套医疗卫生服务设施逐步完善,相关标准、资金、用地等政策保障体系基本成形。


到2027年,超大特大城市隔离、应急医疗和物资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统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中心城区功能运转的基础更加坚实。“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转换机制全面形成。



上一篇:《贵州省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实施方案》印发
下一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规划首页 | 业务领域 | 规划收费标准 | 资源优势及资质 | 咨询业绩 | 官网地图
Copyright 2000-2020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 版权所有 北元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5层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66-8495
传真:010-51667252-666
备案号:京ICP备08008382号-3
扫一扫关注
中机院
园区规划
产业规划
中机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