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99.76亿元支持内蒙古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获悉,截至目前,内蒙古已争取到2025年农牧领域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共99.76亿元。其中,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59.78亿元,农业产业发展资金21.78亿元,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1.12亿元,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3.2亿元,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2.69亿元,粮油生产保障资金1.19亿元,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牧业产业融合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等方面。  


   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是内蒙古加快推进由农畜产品产量大区向农牧业产业强区转变的战略性举措。内蒙古在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任务上持续发力,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等各渠道资金支持,真金白银的资金支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畜产品稳产保供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自治区农牧厅将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补贴发放精准性、及时性,确保把有限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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