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物流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做好 2025 年物流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25年物流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现依据《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23〕1753号)对主要支持范围、建设内容、标准及申报要求整理如下,供项目谋划及申报参考。


一、支持项目范围

单体库容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冷藏库、冷冻库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存量冷库智能化改造以及相关分拣、流通加工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等。


二、项目要求

拟申报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取得土地、规划、环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


三、资金支持

单个项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的30%。


四、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单位应完成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填报工作,并按规定时间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对拟新建项目,要重点审核前期工作条件是否成熟,确保如期开工建设;对已开工项目,要重点审核各项建设手续是否完备。


五、项目入库

将拟申报项目提前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时,“政府投资方向”选择“2025年专项一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一物流流通设施”,并在“审核辅助标识2”中明确“中央冷链项目”或“地方冷链项目”。同时需确保总投资、建设内容、拟开工(竣工)时间等信息与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补贴比例  

根据“发改经贸规〔2023〕1753号”《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单个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核定投资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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