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编报节能降碳和污染治理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4〕744号)要求及2024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污染治理”方向提到,支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项目。
那么,具体哪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项目,可以获得中央预算资金支持呢?下面就跟中机院项目申报组一起来看看吧。
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方面,支持电镀、皮革、有色金属、印染、制药等涉重金属行业及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先进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
以上支持范围中,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和重点行业节水改造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安排到单个项目的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对单个项目的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60%,避免项目小而散。
申报流程概述
1、项目准备与策划
项目单位需根据行业清洁生产改造的需求,结合《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明确项目目标、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等。
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确保项目符合专项支持方向和相关要求。
2、材料准备与提交
项目单位需按照要求准备资金申请报告,该报告应包含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如项目代码、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申请投资支持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投资估算、资金保障情况等内容。
同时,需准备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真实性说明、资金承诺函等相关附件。
将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提交至项目汇总申报单位(一般为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或中央单位)。
3、审核与评估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项目是否符合专项规定的资金投向、主要建设条件是否落实、建设内容是否经济可行等。
必要时,会组织行业部门联审、现场审核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经济技术性等评估。
4、上报与评审
初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汇总后上报至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相关政策措施和实际项目申报情况,确定支持项目清单并下达投资计划。
5、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投资计划后,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或中央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转发下达至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需严格按照投资计划和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实施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
6、后续管理与监督
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照计划实施,资金使用合规。
项目实施结束后,会组织验收评估,确认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并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注意事项
在申报过程中,项目单位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同级别不同类型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中央财政资金。
项目需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申报时间一般集中在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或当年第一季度,具体需以官方通知为准。
请注意,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实际申报流程可能因政策调整、专项要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项目单位在申报前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申报指南等,并咨询当地发展改革部门或中央单位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