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节我们对PPP模式新机制主要特点、PPP模式现存问题及PPP模式发展历程进了详细的探讨,本章节将针对以上问题给出政策建议,如加强政府能力建设、科学合理选择合作项目、强调加强项目全面管理、信用管理和市场因素防控等方面加以规范。
(一)加强政府能力建设
1. 政府高位推动。坚持规范操作和从严管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持现行PPP模式政策的执行尺度一致性。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强调管理的统一性、协调性和专业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2. 提升专业水平。加强政府部门、社会资本方的专项培训力度,以适应PPP模式的高速发展需求。正确引入考核和评估机制,强调第三方咨询机构和专业评估机构的质量,规范PPP模式咨询和评估服务市场。在已有专家库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经济变化和合作发展中的实际需要,联合国内外高校的专家学者及时充实和完善专家库,提升专业水平和能力,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有益支撑。
(二)项目选择市场化和规范化
1. 坚持市场化发展。将市场化条件作为衡量和评价的重要指标,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条件下和法律法规制度下,以市场化为标准进行定价。2. 坚持规范化发展。优先选择有一定盈利空间、公共需求相对稳定、价格机制调整较为灵活、亟须投资规模和资金的城市化项目作为首要选择,规范发展PPP模式。同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引入PPP模式的实际,在PPP项目执行中,对遇到的特殊问题进行分析并研究可行方案并上报上级政府,不得盲目做出调整致使PPP项目无法达到预期。
(三)加强项目全面管理
1. 强化政府支出责任,建立财政支出责任台账。动态记录各地已签约实施政府和PPP项目资本金投入、财政运营补贴、风险承担及配套投入等各项财政支出,严守制度红线,对超过标准的一律不得安排新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避免形成新的政府债务。
2. 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一是在项目质量方面,坚持政府引导占主导地位,根据城市化建设中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明确公共服务的标准,并通过公开招投标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同时做好动态监控和全程监管等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和管理手段;在项目建设回报机制方面,政府应确定合理的定价和价格调节机制,对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贴类项目通过适当延长经营时限,提供相应资源配置,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二是在项目运营方面,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投资、融资、运营和维护等责任;政府作为监督者和合作者,加强项目筛选、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绩效考核等职责。运营过程中,政府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管理机制,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确定的绩效考核协议,明确项目运营的绩效考核标准、绩效监测方案以及未达到绩效考核的后果。
3.开展PPP项目管理库集中清理工作。规范项目库管理通知,制定集中清理工作方案,规范项目入库条件,严格新入库项目审核。同时组织规范实施自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动态管理。坚持“有进有出”原则,落实动态调整机制。4.加大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力度。设立合理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模式,严格按照PPP项目操作流程和项目实际进度,同步录入、更新、维护PPP综合信息平台,确保项目信息录入及时、规范、准确、完整,正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化建设中来,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提升信用等级和完善市场环境
1. 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信用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现行PPP政策中涉及信用的制度,对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经济行为进行规范,避免因信用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二是通过研究建立PPP项目中政府和社会投资方的信用等级评定系统,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诚信,提升信用水平。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逐步规范双方的行为。三是完善与PPP项目有关的涉及双方合同的法律条文,防范项目实施中带来的各种纠纷和违约后的赔偿事宜。
2.加强市场因素防控。从PPP项目的执行环节看,市场风险的产生与项目建设的周期、规模、市场供求关系、收费价格机制等因素有很大关系。单一靠政府和社会资本其中的一方都很难应对,需要双方协商,按照合同约定对原材料价格调整、项目竞争过度、收费价格达不到或高于预期、成本规模超出控制等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对准确的市场预测,并在PPP合同和协议中设立补偿机制、协议调整价格、风险分担模式等条款,从而降低市场风险对PPP项目带来的冲击。(作者:叶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