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分工方案》 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加快推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结合呼和浩特市工作实际,在向各相关地区、部门征集任务落实举措的基础上,由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编制《呼和浩特市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分工方案》。


二、主要内容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细化我市共5个方面、14项重点任务举措。


一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包含2项任务:①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内蒙古枢纽节点建设。②依托自治区“一区引领”空间布局,即打造呼包鄂乌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引领区,与其他三市协同错位发展。


二是推动技术产品创新。包含2项任务:①加快创新平台建设。②促进成果转化。


三是构建良好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包含2项任务:①实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提升行动(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发展算力产业、发展数据加工产业、发展数据安全产业、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②实施数字服务和治理提升行动(提升社会数字化治理水平、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四是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包含3项任务:①完善网络基础设施。②夯实算力基础设施。③推进融合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强化发展要素支撑。包含5项任务:①夯实安全底座。②强化政策引领保障。③加快标准体系建设。④加强数字人才引育。⑤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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