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事关农村产业兴旺、农民脱贫致富的民心工程,事关乡村田园风貌、农村生态文明的战略性工程,是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举措和基础。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田建设,加强规划引领,强化政策支持,不断加大投入,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2022年10月1日起,《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正式实施,这是我国2014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发布实施七年以来的首次修订。新版《通则》特别注重践行农业绿色发展理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
习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能产得出、供得上,在保护好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批示,强调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建设。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连续多年的中央1 号文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2013 年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各地、各有关部门狠抓规划落实,通过采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土壤培肥改良等措施,持续推进农田建设,不断夯实农业生产物质基础。
2014年,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全 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8 年机构改革以来,农田建设力量得到有效整合,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各地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建设任务,为粮食及重要农副产品稳产保供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9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作出系统部署,提出到2022年,全国要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而且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2021年9月,《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经国务院批复对外发布。《规划》 紧盯粮食生产目标,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效益分析、实施保障等,是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提出到2030年,中国要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以此稳定保障1.2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
2022年10月1日起,《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正式实施,这也是我国2014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发布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修订后的《通则》明确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区域,列出了高标准农田地力参考值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参考值。
解读新国标:高标准农田怎么建?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是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农田建设管理职能整合归并至农业农村部后,农业农村部牵头修订的第一个农田建设领域重要国家标准,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期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实现农田建设项目科学规范管理的重要依据。
新修订的《通则》以全面提升农田质量为目标,充分考虑区域特点,统筹农田工程建设和质量建设,坚持科学布局、分类施策,目标导向、良田粮用,生态理念、注重质量等编制原则,系统完善了原《通则》相关内容与技术规范,将更好地指导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
《通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建设区域”、“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管理要求”等,适用于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活动。
>>>> 指导思想——两围绕、一主题、一战略
《规划》指出,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
>>>> 建设原则——强调规划引领、绿色生态
《规划》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建改并举、注重质量,绿色生态、土壤健康,分类施策、综合配套,建管并重、良性运行,依法严管、良田粮用等工作原则,集中力量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
《通则》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应遵循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数量质量并重、绿色生态、多元参与和建管并重等6项原则。
>>>>建设要点——八大农田基础设施与地力提升
1、田块整治。建成后,农田土体厚度宜达到50cm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宜在20cm左右,水浇地和旱地耕作层厚度宜在25cm以上,丘陵区梯田化率宜达到90%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一般不超过8%。
2、土壤改良。建成后,土壤pH值宜在5.5~ 7.5 (盐碱区土壤pH值不高于8.5),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微生物碳星等其他物理、化学、生物指标达到当地自然条件和种植水平下的中.上等水平。
3、灌溉和排水。建成后,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工程配套、 利用充分,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生产率明显提高,灌溉保证率不低于50%。
4、田间道路。建成后,在集中连片的耕作田块中,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原区达到100%,山地丘陵区达到90%以上,满足农机作业、农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
5、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建成后,区域内受防护农田面积比例一般不低于90%,防洪标准达到10~ 20年一遇。
6、农田输配电。建成后,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7.科技服务。建成后,田间定位监测点布设密度符合要求,农田监测网络基本完善,科学施肥施药技术基本全覆盖,良种覆盖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明显提高。
8、管护利用。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统一上图入库, 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
新《通则》统筹设施建设与地力提升,不仅详细规定了八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和标准指标,也细化完善了土壤改良、障碍土层消除、土壤培肥等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的措施和标准指标,为各地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建设提供有效技术参考。
>>>>建设任务——因地制宜,目标导向,分区域建设
新《通则》突出因地制宜,分区域设置建设标准。充分考虑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有效衔接,区分不同建设目标、重点、能力和条件,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和青藏区等七个区域,因地制宜制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农田地力标准指标。
新《通则》突出目标导向,分别规定了各省高标准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指标,强化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粮食产能导向。确保到2030年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后,加上改造提升已建的高标准农田,能够稳定保障1.3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