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阈下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探析

         乡村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 是其短板, 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解决乡村生态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生态宜居, 乡风文明”的要求, 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乡村发展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 从加强乡村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政治建设、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四个方面入手来探索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 实现乡村生态文明的全面建设, 促进美丽乡村的发展。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方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持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建设美丽中国, 这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开启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的新征程。建设美丽中国的起点和基础是建设美丽乡村, 建设美丽乡村的关键则是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乡村生态文明作为一种形式, 已经成为生态文明的一部分,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短板, 应给予重视, 因此要加快实现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变迁。
 
         一、乡村振兴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
         (一) 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指导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 并提到战略高度, 是党中央实现城乡一体化、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为新时期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明确了重点, 指明了方向。乡村振兴不仅要求农民富, 农业强, 更要求农村美, 其关键在于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十九大报告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更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乡村振兴既是乡村和乡村产业的振兴, 也应是乡村生态文明的振兴。乡村振兴既要为农民提供“安居、乐业、增收”的生活环境, 又要为农民提供“天蓝、地绿、水净”的自然环境, 从而实现乡村“生产、生态、生活”的和谐发展。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就是在乡村振兴总的战略指导下改善乡村自然环境的同时建设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 既要保留原有的乡土风情, 保护好乡村生态系统, 又要将这种生态理念运用于乡村建设的其他方面,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实现经济与环境携手共进, 切实让乡村人居环境美起来、人民生活富起来。
 
         (二)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程
         习近平同志指出:“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建设美丽中国, 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2]。当前要实现乡村振兴, 建设美丽中国, 走进生态文明的新时代, 其关键一步在于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既是提高乡村发展质量的保证, 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 就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努力做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中“生态宜居”就是强调要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宜居”贯穿于“产业兴旺”“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发展的全过程, 并为其提供了优越的外部环境, 而这四大要求也只有在“生态宜居”的基础上才能建设得更好。将生态理念贯穿于“产业兴旺”的要求中可发展乡村生态经济;贯穿于“乡风文明”的要求中可发展乡村生态文化;贯穿于“治理有效”的要求中可发展乡村生态政治和乡村生态环境。由此可见,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就是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乡村发展的各个方面, 从而实现乡村现代化、生态化建设。
 
         二、乡村振兴视角下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
         (一) 乡村生态治理投入不足, 环保基础设施不健全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 无论是资金投入力度还是科技、政策方面的倾斜度,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都弱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乡村生态建设只靠农民自己发展是不行的, 没有政府物力、财力的支持很难出效果。乡村环保基础设施不健全, 尤其是垃圾处理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农民生活垃圾、家禽粪便等随处可见, 没有统一集中的垃圾中转站, 造成农村生活环境脏乱差。有些乡镇村庄设有垃圾中转站和污水净化厂, 但由于成本高、人员少、村民自觉性差等多种因素而停止运转, 形同虚设。绝大部分生活污水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向池塘、沟渠, 既污染水源又污染空气。
 
         (二) 乡村生态知识宣传不到位, 农民生态意识淡薄
         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 人们关注的焦点仍是经济利益的获得, 对生态效益的作用却不够重视。首先, 一些乡村领导干部只拿政绩说话, 甚至为了获得政绩效益大搞形象工程, 单纯追求GDP增长而忽视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作为领导干部, 自身缺乏这种生态意识, 就很难向下面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其次, 由于农民文化程度不高, 接受新的思想观念较慢, 再加上生态文明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不明显, 短时期内让村民感觉不到它所带来的好处, 这就导致大部分村民生态环保意识淡薄, 只看眼前利益而看不到长久利益。
 
         (三) 乡村生态制度政策不健全, 执行力度不够
         由于乡村发展的滞后性, 乡村的一些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也存在缺陷, 尤其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方面不健全。如: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推进机制不完善, 执行力度不够, 缺少相对的监督机制等。这些都造成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不能很好地落到实处。
 
         三、扎实推进四大“生态工程”作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乡村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 是其短板, 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它是一个基础性、系统性的工程, 不是单向的, 而是多方面作用的综合性的文明成果。解决乡村生态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 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乡村发展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 从加强乡村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政治建设、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态村容村貌建设四个方面入手来探索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从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实现绿色乡村建设走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一) 推进“生态经济”工程:发展乡村生态经济建设, 提供物质基础
         1. 加大科技投入, 大力发展生态产业。
         首先,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在粮种的培育上, 要利用先进的科学知识和相关技术加紧研发培育产量高、质量优、抗寒抗灾能力强的优良品种。这样在种植过程中就可以通过自身“能量”健康成长, 减少化肥和抗病害农药的使用, 从而减少对土地的污染。在种植栽培的技术上, 提高农业的水利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利用先进的科技改变农业的灌溉技术、栽培技术, 及时准确掌握农业市场的信息, 做到农产品的产地与市场有机结合, 实现农业产业链接一体化。这样既能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农民的劳动生产率, 增加农民的收入实现农业的经济效益, 又能改变以往那种造成土地污染和环境破坏的不合理的种植方式, 实现农业的生态效益。建立有利于生态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要优化农业结构, 采取多种类型的农业种植结构, 使乡村农林牧副渔各业协调发展, 不断提高农业生态系统的生产力。充分发挥“三化”对“三农”的带动作用。“生态农业的发展是一个有机整体, 离不开现代化工业与服务业的推动, 在乡村生态农业的建设中要将工业与农业相结合, 城镇与乡村相结合, 充分发挥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对农业的带动作用”[3]。用新型工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 以现代产业发展的理念经营农业,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其次, 逐步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要合理利用乡村特有的自然优势, 将传统农耕提升为具有观赏性的现代农业, 既有经济价值又具有观赏价值, 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乡村还可以开发建立青少年素质拓展基地, 让外来青少年在这里体验不一样的生活。将田园风光、无机种植、特色农庄、家禽养殖等发展成一条龙服务的产业链, 发展农家庄园, 利用这些带动乡村第三产业的发展。
 
         2. 加大政府对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扶持力度。
         乡村发展与城市发展相比无论从自身条件还是从政府的扶持力度上来看一直处于弱势的一面。所以,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只靠村民力量是薄弱的, 还应加强政府的扶持力度。首先, 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经济基础是一切发展的基础, 政府应加大对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生态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 大力引进先进科技改变落后的生产技术和养殖技术。其次, 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于乡村生态文明的发展在政策的制定上一定要有所倾斜, 不能和城市规定相同, 这样才能调动基层人员的积极性。
 
         (二) 推进“生态政治”工程:完善乡村生态文明制度, 建立多重监测机制
         要使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稳步发展, 必须从制度上给予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 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 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 考核办法, 奖惩机制。”[5]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和监督机制, 这样才能具有保障性和执行性。
 
         1. 建立与乡村生态文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
         农村中村民法律意识淡薄, 制度观念落后, 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强化村民法制思维, 要全面推进有关乡村生态文明的科学立法, 建立符合乡村生态文明要求的法规体系, 让人们的行为有法可依。加强基层政府对环境的监管制度,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另外, 通过立法手段确立村民关于环境保护的责任与义务, 对于一些只注重个人利益不关心集体利益、随意破坏环境的人, 要给予严厉的处罚。还可以制定相关奖励政策, 对于环保意识强、起带头模范的农户给予一定的奖励, 提高村民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发挥法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范, 通过法律法规约束村民的开发行为, 依靠法律促进村民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2. 建立民与官、民与民之间多层次监督机制。
         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执法的监督管理, 加大执法力度。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立法的保障, 还需要强有力的执行力和监督机制。首先, 建立民与官之间的监督机制。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 有利于增强决策的生态化, 提高干部生态环境执法能力。生态环境执法在农村的阻力很大, 一些乡村干部以权谋私, “灵活执法”使一些正确的环保措施制度不能很好地贯彻实施;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低下, 不能以身作则, 所以应加强村民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建立官与民之间的监督机制, 有助于强化基层干部生态执法力度, 使生态文明的法律法规能够在基层真正地贯彻实施。其次, 建立民与民之间的监督机制。这是村民进行自我监督, 有利于村民自觉遵守制定的生态制度。利益面前每个人都是自私的, 当个人的私欲战胜理智后就会出现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因此, 村民之间需要互相监督。建立村民之间的监督机制, 有助于培养村民自觉保护环境和自觉遵守生态法规的意识, 逐渐让这种意识成为习惯, 更有利于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
 
         3. 完善基层政府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问题是各级领导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过去以GDP的增长作为考核政府官员的唯一标准, 这种唯GDP论虽然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发展, 使经济实力得到快速的提升, 但也使我国生态环境付出巨大的代价。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 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5]改革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 要转变以往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环境保护的政绩观, 要将环境的考核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标准, 这样有助于改变盲目追求增长的政绩观, 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存。另外, 还要完善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习近平指出:“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 关键在领导干部”[7]。所以要持续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8]。这样有助于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树立生态政治意识, 转变执政理念。将“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优先”等理念融入到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中。
 
         (三) 推进“生态文化”工程:加强生态文明观引领, 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理念
         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在全社会确立起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1], 乡村生态文明的文化建设主要指在生态文明观的指导下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文化价值观, 加强村民自身的生态道德教育, 加强政府对生态文明教育的宣传, 不断提升他们的生态文明理念。
 
         1. 加强村民生态道德教育, 培养生态文明意识。
         进行生态文明教育, 关键在更新人们的思想观念, 即破除传统落后的观念, 树立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观念。正如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意识是人脑的产物, 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它是行为的先导, 正是在意识的支配下, 人们的各种行为方式才得以产生和理解”, 想要改变一个人的行为, 就要从一个人的思想入手, 因为思想是指导一个人行为的重要标准。生态意识的缺失是不利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 因此要加强村民的生态道德教育, 不断提升生态文明理念。首先, 要树立新的生态道德价值观。传统的价值观都是以人为本, 强调人对自然的征服, 而否认自然的价值。新的生态价值观承认自然的价值, 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 将自然看作自己亲密的朋友, 提倡尊重自然, 爱护自然, 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和谐状态。其次, 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文化价值观。简而言之就是需要树立符合自然生态法则的价值需求, 需要人类在不断发展认知中领悟自然是人类生命的依托, 与自然和谐相处, 才能实现共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10]“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 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10]。所以我们应尊重自然, 爱护自然, 应把对自然的爱护提升到一种不同于人类中心主义的宇宙情怀和内在的精神信念当中去。最后, 要有目的地加强村民的生态道德教育, 提高村民的资源意识、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 使村民能够从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高度树立正确的自然观、环境观和资源容量观。
 
         2. 加强政府生态知识宣传, 营造良好的生态文化氛围。
         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 且生态环保意识薄弱, 需要政府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力度, 增强村民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形成绿色消费的社会风尚, 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通过开设培训班, 使一些生态基本知识在群众中得到普及, 用生态文明的理念武装农民, 提高农民。另外, 为了让村民对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更多的了解, 还需要借助新闻媒体来实现大众科普, 这样才能将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 渗透到人们的潜意识中。要通过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文明道德原则和规范转化为个人的道德信念, 培养村民的生态道德素质, 这样才能树立起崇尚自然和保护环境的道德情操, 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四) 推进“生态环境”工程:改善乡村基础设施, 建设美丽村庄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体现在乡村制度规范、法律保障、经济支持、文化宣传等“软实力”的提升上, 还应体现在“硬件”设施的完善上。应加强乡村中的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乡村中的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整洁舒适的村容村貌。“乡村中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建设是发展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保证, 当基础设施达到一定规模、档次和结构之后, 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相当明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既为乡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的改善提供稳固的物质技术基础, 也有利于改造传统农业, 实现乡村产业向生态型转型。
 
         1. 优化乡村结构布局。
         在乡村建设中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整体美观的要求。生态空间、生活空间、生产空间要布局合理, 不同的功能区划分要根据环境因素进行规划。还要分化出水源保护区、乡村绿化等生态用地。总而言之, 乡村结构规划要根据当地自然环境特征和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规划, 要合理有序地布局, 不要看起来杂乱无章, 要体现出自己的特色, 防止出现千篇一律的现象。
 
         2. 完善乡村交通和通讯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和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便捷的交通可以缩小与外界的时间, 方便的通讯可以缩短与外界的空间, 空间与时间的缩短有助于村民及时快速获得最前沿的信息。闭塞的乡村无法走在时代的前列适应社会发展;信息的滞后, 既不利于村民观念的更新也不利于先进理念的传入, 更不利于生态文明在乡村中的传播与建设。政府应加大乡村公路和通讯建设, 加大村与村、村与乡、村与县之间的公路链接与网络链接, 实现真正的路路通、户户通。道路的畅通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村资源的开发, 通讯设施的改进有助于推动农村信息化, 使农产品市场化程度提高。交通和通讯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可以增加农民收入, 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进而提高农民生态环保思想观念。
 
         3. 整治乡村道路环境。
         建设乡村生态文明先要解决乡村中环境问题, 美好环境是一切工作的基础。首先, 建立垃圾处理站。针对乡村垃圾随处见的现象, 应建立县乡村三级对接的垃圾处理站, 乡村中的生活垃圾应统一丢在垃圾处理站中集中处理, 这样既节约占地空间又美化乡村环境。针对乡村道路上随处可见的家禽家畜粪便, 应加大科技投入变废为宝, 将其变成农用肥料, 这样既美化环境又节省农用成本。其次, 加强乡村绿化带建设。在道路两旁以及农户门前庭院等种植一些简单易护理成长的花树, 既经济又具有观赏性, 使整个乡村面貌看起来焕然一新。最后, 将“厕所革命”进行到底。加强乡村厕所建造, 改变过去“无厕”或者随处都是“土厕”现象。进行“厕所革命”既有利于乡村环境的整改也体现了对农民细微的人文关怀。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有外在形象之美, 更要有内涵品质之美, 才能给群众真正的幸福感。
 
         结语
         习近平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 要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与责任, 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 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为人民创造良好生活环境。”[12]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有力的推动器, 其发展的好坏体现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效果。把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是推进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 也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 更是振兴乡村战略的重要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作者: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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