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下午,中机院李院长,协同中机院院长助理兼中机咨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郑大红、中机院产业规划所所长助理黄永刚、项目负责人王萍、组员王洪敏在我院大会议室会晤了应邀来我院参加“有关文资办项目后期专家评论会”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教科文卫法制司副司长张耀明,中国文化报总编室主任黎宏河,并对专家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本次会议由李院长主持。会上,两位专家针对我院近期参与的文资办两项课题给予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一、针对《北京市文化法律服务平台的调研报告》开题报告
黎主任针对文化企业、文化法律平台的定位、平台性质、平台定位、会员制度、平台特点、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颇具建设性的提议。他认为,文化部提的文化企业指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企业。该平台承载的内容太多,第一是法律类服务的平台,第二是行业公共服务的平台,第三是生产要素交易的平台,达到要素的交易与转化。本人认为法律类的平台建好了,对另外两个平台具有推进作用。另外黎主任还建议建立第二块公共服务平台,与本台相区别,实现文化要素的交易,以金融引进来支持行业发展,还有可以加入一个监管平台。
张司长从报告的整个结构和功能方面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认为本课题与其他课题不同,是以需求为导向的,我们在文化创意产业碰到哪些问题,要在加以整理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来设计平台。整个过程要以为文化创意类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主,兼顾到公共类服务。在功能方面,张司长提及在咨询服务功能、数据库功能、法律服务功能这大三个功能间有交叉部分,应该予以高度重视。
二、针对《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中的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张司长认为该研究课题为适用性研究,其讨论重点应该是在法律层面上,并且应该明确提出该项研究发现了什么问题。其次,在整体上张司长认为应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发现资产评估有哪些问题;第二个层次是发现无形资产评估有哪些问题;第三个层次是发现无形文化资产评估有哪些问题。同时张司长还建议建议将本课题改名为《北京市国有无形文化资产评估及其结果使用的问题研究》,以突出其针对性和实用性。
黎主任从实用性和此次评估的目的等方面对该研究报告突出了几点建议。首先要区别无形资产与无形文化资产,突出文化的区别;其次要把无形文化资产分类,区别开来进行相关研究;最后要明确此次评估的目的,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哪些支持。
除此之外,两位专家还对两个项目的共性、总体要求、具体案例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重要价值的参考建议。同时中机院项目组具体负责人也针对报告撰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两位专家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本次专家评论会在在双方热情洋溢的讨论中胜利结束。会后,李院长对各位专家的建议深表赞同和感谢,并表示通过此次汇报后的专家评论会,中机院各项目相关负责人受益匪浅,明确的各自工作中出现的缺点和不足,为今后努力指明的方向。该评论会的成功举行,有力地推动了中机院两个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