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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申报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环资)项目信息复核的几项关键问题

来源:原创  时间:2025-01-23  点击:634
近期,于2024年10月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的项目(环资领域)陆续收到了关键信息复核的通知,待复核信息主要包括项目的有效投资构成、项目建设及运营模式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能力贡献是否会涉及属地能力过剩问题。

近期,于2024年10月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的项目(环资领域)陆续收到了关键信息复核的通知,待复核信息主要包括项目的有效投资构成、项目建设及运营模式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能力贡献是否会涉及属地能力过剩问题。

关于已申报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环资)项目信息复核的几项关键问题

项目上报总投资与立项总投资不一致问题:环资及产业类重大项目大多涉及分期建设,项目立项手续及前期手续(环评、能评、土地及建设手续等)大多为整体项目的描述,出于资金落实情况及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考虑,业主企业以一期投资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那么就造成了项目上报总投资与立项总投资不一致的问题,为此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应清晰的描述项目建设周期安排以及上报总投资的占比,同时在项目备案过程中也应充分考虑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安排。


建设运营模式是否符合新机制要求问题:本次待复核的项目重点面向城镇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为此项目建设主体大多涉及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结合国办函〔2023〕115号文件《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项目应在新老划断界限、聚焦使用者付费、民营企业股权占比方面做出重点描述(2023年2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均应按照新机制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不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垃圾固废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城镇供水、供热、供气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等),突出项目建设运营模式将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和社会公众的多方共赢,推动我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佐证项目建设运营模式符合新机制要求。


项目建成后是否会造成能力过剩问题:《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1863号)指出,到2025年,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近两年来,特别是中、东部地区大量城镇垃圾、特种危废处置设施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上半年共有255个垃圾处理相关拟在建项目取得进展(BHI中国拟在建项目网)。以陕西某地级市一家垃圾发电厂为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规划日处理量高达1500吨,而实际当地每天的垃圾量只有800吨多一些,仅够满足电厂一半的量。为此部分项目确实会造成区域的能力过剩问题,在进行项目申报过程中应从项目规划的合理性以及区域垃圾分类和回收体系的建设健全等方面充分描述项目能力贡献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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