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民生保障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体育设施和民生服务项目的支持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出台专项政策,将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社会足球场等体育基础设施,以及殡葬服务、残疾人康复、精神卫生等民生项目纳入重点支持范围。中机院争资立项小组依据最新政策要求,系统梳理申报要点,明确项目需符合公益性定位,具备稳定收益能力(如场馆运营收入、服务收费等),并满足"资金跟着项目走"的管理原则。各地应结合群众需求,优先申报既能完善公共服务短板、又能促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平衡的优质项目,通过专项债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源,切实提升体育和民生服务水平。申报单位需提前完成项目审批手续,精准把握申报窗口期,确保项目顺利入库并获得资金支持。

一、主管部门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审批和专项债额度管理
财政部负责债券发行监管和资金使用规范
国家体育总局指导体育类项目规划建设标准
地方主管部门:
省级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联合组织项目初审
市县级体育局、民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申报
地方政府专项债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入库和发行协调
二、政策内容
国家层面政策: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明确专项债用于公益性项目
2025年新增"社会事业"领域专项债支持体育和民生项目
禁止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等非公益性建设
地方配套政策:
四川省建立14.3年平均期限的专项债发行机制
上海市对连续举办3届以上的品牌体育赛事给予重点支持
成都市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供3.34%平均利率的融资支持
三、支持范围
(一)体育设施类
群众体育设施:
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等综合性场地
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地新建及改造
社会足球场建设(含11人制、7人制、5人制)
健身服务设施:
智能化健身步道(含步道照明、标识系统)
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百姓健身房等便民设施
体育场馆信息化改造(预约系统、客流监控等)
(二)民生服务类
社会福利设施:
殡葬服务设施(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
残疾人康复中心无障碍设施改造
优抚医院医疗设备升级和病房扩建
特殊群体服务:
精神卫生中心心理治疗专区建设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适老化改造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设施完善
四、申报条件
项目主体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需完成市场化转型
项目合规性:
已完成立项、可研、环评等前期手续
用地性质符合规划且取得预审意见
建设周期不超过债券期限(一般15-30年)
收益能力要求:
项目收益覆盖融资本息1.1倍以上
允许组合收益来源(如体育场馆租赁+广告收入)
财政补贴占比不超过总收益的50%
五、审核要点
规划合理性:
体育设施服务半径覆盖人口密度达标
民生项目与区域人口结构需求匹配
资金平衡方案:
专项债资金占比控制在27%-80%区间
资本金来源明确且到位率≥20%
建设标准:
体育场地符合《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标准》
医疗康复设施达到行业建设规范
负面清单审查:
严禁用于大型雕塑、景观亮化等工程
不得包含商业房地产开发内容
六、申报窗口
时间安排:
年度常规申报:3-4月(上半年)、9-10月(下半年)
紧急项目申报:自然灾害重建等项目可走绿色通道
申报流程:
[项目储备] --> [地方初审] --> [省级评审] --> [国家发改委入库]--> [财政部额度分配] --> [债券发行]
七、资料清单
基础材料:
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收益测算)
立项批复、用地预审、环评批复等批文
财务材料:
资金平衡方案(附第三方审计报告)
还款来源证明(经营合同、补贴文件等)
专业材料:
体育类项目需提供设施布局规划图
医疗康复项目需提供卫健部门意见函
管理材料:
项目法人责任制文件
债券资金监管协议
注:各地执行细则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申报前与当地发改、财政部门充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