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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面临的问题及优化建议

来源:原创  时间:2025-03-24  点击:154
本文针对内蒙古自治区专项债券发行的地方政府管理机制的现状、问题以及优化策略展开深入探讨,透过对内蒙古自治区专项债券发行情况的分析研究,提出系列改进建议,为其他地区的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机制提供借鉴。

本文针对内蒙古自治区专项债券发行的地方政府管理机制的现状、问题以及优化策略展开深入探讨,透过对内蒙古自治区专项债券发行情况的分析研究,提出系列改进建议,为其他地区的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机制提供借鉴。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分析

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规模

内蒙古自治区2018—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呈现上升后下降趋势,2023年发行规模又开始小幅上升,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发行规模占全国2023年发行规模的1.19%,位列第28名。

新增专项债券期限和利率

1.期限。统计2018—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新增专项债券的情况,通过对期限涉及年份进行统计发现,包含了3、5、7、10、15、20、30几个年期限的发行期限,不涉及含权期限,对发行规模数据比对发现,规模最大的是10年期,占据56.98%的总发行规模。

2.利率。2018—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新增专项债券利率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具体数据情况如下:4.02%、3.50%、3.43%、3.24%、3.16%、3.03%。分析数据看出,平均发行利率下降幅度对比中,2023年与2018年相比,下降幅度达到99BP。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较,2018—2019年略高,2020—2021年略低。

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投向

1.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内蒙古自治区2018—2023年共发行1808个项目,新发项目6年占比分别为100%、98.17%、96.32%、57.84%、80.00%、80.00%,每年新发项目明显多于续发项目,说明内蒙古自治区每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较足,同时建议重点关注未安排续发的在建项目。

2.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2018—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的专项债券资金的投入领域分析,涵盖的领域较为全面,包含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等。涉及发行规模最大的领域为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发行规模6年来占据32.34%的比例;涉及发行规模最小的领域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领域,合计占比只占据0.96%。

全区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下辖行政区2018—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梯度清晰,发行最多的是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六年累计发行474.37亿元;第二梯队六年累计发行规模集中在200亿~250亿元,包含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内蒙古自治区2018—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在2020年呈现大幅增长,随后开始下降,2023年再次迎来增长,同比增长68.71%。债券期限以10年期为主,发行利率逐年下降,资金投向领域以交通基础设施为主。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面临的问题及优化建议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面临的问题

制度健全程度有待提高

一方面,制度设计缺乏灵活性,难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制度执行存在偏差,部分地区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资金操作和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此外,制度设计中对于债务风险的评估和预警机制尚未健全,难以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的发生。

债务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有待提高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方政府在申请发行专项债时存在信息不透明、申报材料不完整等问题,导致审核难度加大、审批时间延长。同时,部分地方政府在资金使用和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如资金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导致资金被挪用、违规使用等问题频发。此外,部分承销团成员在发行过程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违规操作等行为,也加剧了问题的发生。

项目建设不成熟导致资金闲置

由于土地规划与用地指标不符、征地拆迁工作未如期完成等因素,专项债券所资助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能按计划推进。这不仅损害了专项债券的效益、增加了运用成本,还妨碍了所在地区争取下一年提前批准专项债券额度的机会。

资金投向领域不够宽泛

2018年至2023年期间,交通基础设施和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两大领域占投资的比重高达46.04%。相比之下,生态环保、能源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仅仅占投资的4.02%。其中,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占投资比重最低,仅为0.12%。因此,需要进一步强化专项债务投资结构的调整。

优化地方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机制建议

完善制度设计,提高发行效率

一是简化发行流程,减少审批环节。通过优化发行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发行效率。同时,可以建立快速审批通道,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快速审批,缩短发行周期。二是完善发行标准,明确发行条件。制定明确的发行标准,包括项目的投资规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确保发行条件合理、风险可控。同时,可以建立项目评估机制,对申请发行的项目进行严格评估,确保项目质量。三是健全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立科学的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加强实际操作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一是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用途,建立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防止资金被挪用、违规使用等问题发生。二是加强对承销团成员的管理。建立承销团成员管理制度,明确承销团成员的职责和要求。同时,加强对承销团成员的监督和检查,防止不正当竞争、违规操作等行为发生。三是实时监控专项债券项目实施和收益情况。应持续监控专项债券项目推进和资金到位情况,建议对批准入库发行债券的项目要尽量保障全过程项目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完善配套资金保障措施,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提供配套融资支持,让项目能产生收益。

做实储备、注重收益,规范专项债券使用

一是要加强项目储备的深度和实质性,以提升项目的质量。需要进一步完善债券项目的筛选机制,对项目未来带来的回报和风险进行客观严格的评估。专项债券的支持重点应明确聚焦在解决薄弱环节、关键方向和重要项目上。二是优化绩效,着眼于项目利润。专项债券的资金运用管理需强调提高质量与效率,应用于盈利项目的发展,强调规范管理、完善程序、提高效益,充分发挥信用评级、信息披露和市场定价等市场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利用市场资源配置的机制,切实加强专项债券资金运用和项目进展的监管。三是要加速正在进行和即将开始的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专项债券资金的拨付。

严格专项债项目准入,从严测算收益

进一步深化专项债券项目合规性审核和风险控制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地方财政部门对发债项目的评估责任,并建立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意见的准确性的问责机制,以防止虚假增加收入以满足覆盖倍数以及为没有收益的公益项目虚构收入,从而减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债券项目的潜在风险。

合理扩大专项债投向范围

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自治区所提五项任务的要求,将重点放在以5G和工业互联网为核心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加大支持力度,研究支持具有一定公益性和收益潜力的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坚持内蒙古地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的理念,全面推动绿色转型,促进能源、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薄弱项目建设。同时,探索创新生态环保绿色债券项目库,不断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适用范围。(作者:郭红霞  刘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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