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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合理控制特色小镇四至范围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8-01-23  点击:809
四川省将连续3年每年每镇安排不少于80亩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其中21个省级重点镇和省级以上特色小镇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亩建设用地指标。另外,将合理控制特色小镇四至范围,小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将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近日,四川省出台《关于国土资源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意见》,从今年起,对省“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四川省将连续3年每年每镇安排不少于80亩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其中21个省级重点镇和省级以上特色小镇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亩建设用地指标。另外,将合理控制特色小镇四至范围,小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将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根据《意见》,“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不足的,由市、县调剂安排,予以保障;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指标向试点镇倾斜。“保障用地的同时,也对利用方式提出要求,避免土地粗放利用。”省国土资源
 
  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明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配合相关部门划定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发展边界,规划用地面积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旅游、体育和农业类特色小镇可适当放宽。鼓励盘活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全面实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为统筹安排各项土地利用活动,《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结合村规划的编制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建设用地按规划进行区位调整、产权置换,促进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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