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四五" 时期取得的成就
"十四五" 期间,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基本建立了统筹高效、职责明确、防治结合、社会参与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截至 2025 年,灾害发生 10 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 1% 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 1 以内,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在 1.5 万以内。
在体制机制方面,深化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组建应急管理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灾害风险综合会商研判、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等机制进一步健全。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基本建成,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标准不断提高。
科技应用方面,数字孪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应用逐步推广,部分城市建成了智慧监测预警平台,如呼和浩特市整合 14 个部门的 140 余种数据,实现 "一屏观全市、一网管全域" 的智慧防灾减灾管理格局。天津市设计研发的 "防汛一张图" 智慧系统,实现了防汛资源 "一目了然"、应急处置 "一键叫应"。
基层能力建设方面,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6397 个,确定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 13 个,推进基层社区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实现每个社区 "六个一" 目标(一个预案、一支队伍、一张风险隐患图、一张紧急疏散路线图、一个储备点、每年至少一次演练)。
巨灾保险制度不断完善,2024 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财政部印发相关通知,在地震基础上将台风、洪水等常见自然灾害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基本保险金额翻倍。截至 2024 年底,已为全国 6439 万户次居民提供了 22.36 万亿元巨灾风险保障。
国际合作方面,积极参与全球灾害风险治理,在 "一带一路" 框架下开展务实合作,如中哈农业旱灾与虫灾监测预警项目,帮助哈萨克斯坦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农业旱灾监测系统,推动了中国遥感和北斗技术在中亚国家的应用。
(二)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尽管 "十四五" 期间取得显著成就,但我国防灾减灾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导致极端天气事件频发,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破坏性明显增强,防灾减灾形势更加复杂严峻。
基层应急能力仍存在短板,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监测预警设施不足、应急队伍专业水平不高、群众防灾意识薄弱等问题突出。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机制尚不完善,信息共享不充分,应急资源调配效率有待提升。
科技支撑能力有待加强,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多集中在个别城市,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智慧防灾减灾体系。灾害风险评估的精准性不足,对复合型灾害、灾害链的预警能力较弱。
资金保障机制仍需完善,防灾减灾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巨灾保险覆盖面仍需扩大,风险分散机制有待健全。
公众防灾减灾素养有待提升,自救互救技能掌握率不高,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的渠道不够畅通,群防群治的社会基础仍需夯实。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 "大震之问" 为引领。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题,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构建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作用,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源头预防、关口前移,将自然灾害防治融入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工程,强化常态综合减灾,实现从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的转变。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自然灾害防治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市和农村、沿海和内陆、山区和平原,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防灾减灾体系。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数字技术与防灾减灾深度融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突破,提升防灾减灾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坚持群防群治、社会参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强化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积极参与全球灾害风险治理,加强与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的防灾减灾合作,分享中国经验和技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发展目标
到 2030 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统筹高效、科技支撑、多元参与、绿色韧性的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体系。重特大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大幅增强,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降低,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
具体目标:
灾害损失控制: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 0.8% 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 0.7 以内,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在 1.2 万以内。
监测预警能力:建成全国统一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平台,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 95% 以上,重大灾害预警信息提前 1 小时以上发布。
应急响应效率:灾害发生后 8 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应急响应时间较 "十四五" 末期缩短 20%。
基层防灾能力:实现全国所有社区(村)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每个社区(村)至少有 1 名专业灾害信息员和 1 支应急救援队伍,掌握应急逃生救护基本技能的人口比例显著提升。
科技应用水平: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广泛应用,建成国家和区域级自然灾害数字孪生平台,重大工程抗灾设防达标率达到 100%。
巨灾风险保障:巨灾保险覆盖全国 90% 以上的县(市、区),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全面的灾害风险保障,保险金额较 "十四五" 末期翻一番。
国际合作:在 "一带一路" 框架下建立 10 个以上区域防灾减灾合作中心,形成较为完善的跨国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协作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智慧化监测预警体系
建设全国统一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整合气象、水文、地质、地震、农业等部门监测数据,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实现灾害数据的实时共享和综合分析。推广呼和浩特市 "城市大脑" 建设经验,形成 "一屏观全国、一网管全域" 的智慧监测预警格局。
推广数字孪生技术应用:在地震高发区、洪涝易发区等重点区域,建设自然灾害数字孪生系统,实现灾害发生、发展过程的动态模拟和精准预测。开发灾害链数字模型算法,提前预测长、中、短期内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提升对复合型灾害的预警能力。
完善基层监测预警网络:在农村、山区等监测薄弱地区,增设智能监测设备,实现对中小河流、小型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时监测。推广福州市经验,在易涝点和下穿通道布设积水监测预警设备,实现自动分级预警。
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效能:建立 "靶向推送" 机制,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特点,精准推送预警信息。完善 "叫应" 机制,确保预警信息直达基层责任人,实现天津市 "防汛一张图" 中的 "一键叫应" 功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
(二)增强城乡防灾减灾韧性
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将防灾减灾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在城市更新中同步实施防灾减灾改造。重点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改造易涝点,完善城市地下管网系统。推广定西市经验,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系统,实现对燃气、供水、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实时监控。
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设防达标工程,完善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在易灾地区推广防灾减灾示范村建设,完善农村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立健全农村应急救援队伍。
提升重大工程抗灾能力:严格落实各类工程建设的抗灾设防标准,对病险水库、堤防等重要水利工程进行除险加固。加强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建设,确保重大灾害发生时生命线工程的安全运行。
优化应急避难场所布局:结合城市公园、广场、学校等公共设施,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化应急避难场所,配备必要的生活保障设施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快速启用。
(三)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健全应急指挥机制:优化国家、省、市、县四级应急指挥部建设,减少指挥层级,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与决策的迅速执行。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急指挥的效率和权威性。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救援能力。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力量登记备案、培训演练、调用补偿等机制。推进军地应急救援协同联动,形成应急救援合力。
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完善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优化储备布局,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在灾害高发区预置应急物资,缩短应急响应时间。推广 "互联网 + 应急物资" 模式,实现应急物资的精准调度和高效利用。
提升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一批航空应急救援基地,配备先进的直升机和固定翼飞机,提升偏远地区和复杂地形的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航空应急救援协调机制,提高应急救援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四)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关键技术研发:重点研发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突破一批 "卡脖子" 技术。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应用,开发智能化应急救援装备。
建设国家防灾减灾科技创新平台: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资源,建设一批国家级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灾害科学基础研究,提高对灾害发生规律的认识和把握。
推进灾害风险普查和区划: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库。编制全国和地方各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为防灾减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发展智慧应急产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智慧应急企业,推动应急产品和服务的智能化、高端化发展。建立应急产业标准体系,促进应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健全防灾减灾法治和政策体系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修订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法律法规,加快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立法进程。完善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和演练。
健全灾害风险转移机制: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推动巨灾债券、保险连接证券等金融产品创新。
完善防灾减灾投入机制: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投入机制,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防灾减灾项目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2019-2023 年,全国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0536.05 亿元,"十五五" 期间应保持年均 8% 以上的增长幅度。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防灾减灾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防灾减灾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开展防灾减灾专题教育。建设一批国家级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利用新媒体技术开展科普宣传,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推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推广 "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 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培育防灾减灾社会力量: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作用,推动企业履行防灾减灾社会责任。
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制定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引导居民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开展家庭应急技能培训,提高家庭应对灾害的能力。
(七)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
参与全球灾害风险治理:积极参与联合国《2015-2030 年仙台减轻灾害风险框架》实施,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灾害风险治理体系。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提升我国在全球灾害应对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加强 "一带一路" 防灾减灾合作:复制中哈农业旱灾与虫灾监测预警项目经验,在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建设更多区域防灾减灾合作中心。分享我国防灾减灾技术和经验,帮助沿线国家提升灾害防治能力。
推动防灾减灾技术和装备出口:支持我国防灾减灾优势技术和装备 "走出去",参与国际防灾减灾项目建设。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技术交流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建立跨国界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协作机制:在边境地区建立跨国界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加强灾害信息共享和应急救援协作。开展跨国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跨境自然灾害的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 "四级规划、上下协同" 的防灾减灾规划体系,确保国家、省、市、县各级规划有效衔接、相互协调。
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定期召开规划实施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
(二)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投入机制,确保财政防灾减灾支出稳定增长。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防灾减灾工作的转移支付力度,地方财政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防灾减灾项目建设。
优化资金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科技研发等领域。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防灾减灾项目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2023 年中央财政增发 1 万亿元国债资金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的做法,可在 "十五五" 期间根据需要继续采用。
(三)强化人才支撑
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高等院校防灾减灾相关专业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建立防灾减灾专家库,为规划实施和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防灾减灾人才,提升我国防灾减灾科研水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广大防灾减灾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完善监督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建立规划实施第三方评估制度,提高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管理,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
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 "十五五"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发展规划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及时总结推广规划实施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监督,建立健全公众意见反馈机制,不断改进规划实施工作。
本规划是指导 "十五五" 时期全国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