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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得到国务院批复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6-05-30  点击:837
5月25日,《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对外发布,扩容后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新一轮发展迎来了国家战略机遇。隶属南通大学的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正围绕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积极服务江苏区域发展决策。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
 
       5月25日,《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对外发布,扩容后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新一轮发展迎来了国家战略机遇。隶属南通大学的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正围绕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积极服务江苏区域发展决策。

  国务院批复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要求以上海建设全球城市为引领,联手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更好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值得注意的是,由沪苏浙皖26个城市组成的新长三角城市群阵列,未来将打造改革新高地,推进金融、土地、产权交易等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开展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合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支持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政策,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创新、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南通大学党委书记、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院长成长春告诉记者,规划最大的亮点,是安徽八个城市正式成为长三角城市群的新成员。规划首次将安徽纳入长三角区域范围,对以上海为核心的三省一市,如何通过在更广地域范围内融合互动,联手将长三角城市群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提出了新的要求。


  “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重在战略性规划,江苏则应紧抓战略机遇,着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深入推进(沪)苏通、锡常泰、宁镇扬跨江融合发展,更好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战略。”成长春说,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经过前期调研论证,认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人力、智力资源丰富,内陆腹地广阔,并已基本形成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三级运作”的区域合作机制,应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将其培育成更高水平的经济增长极。今后一段时期,建议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围绕2030年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的总体目标,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上海建设全球城市为引领,加快推进南京、杭州、合肥、苏锡常、宁波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以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为支撑,优化提升沪宁合、沪杭两大主轴带功能,辐射带动苏北、浙西南地区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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