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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发布2014年3月份及第一季度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4-04-30  点击:623
综合分析2014年第一季度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结果显示,第一季度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3.3%——97.3%,平均为53.1%,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5.1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46.9%,其中轻度污染占24.0%,中度污染占9.8%,重度污染占9.9%,严重污染占3.2%。

       这位负责人指出,3月份,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2.3%,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4.5%,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7.4%,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5.0%,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8%。海口、深圳、珠海等6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为100%,南昌、昆明、舟山等16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广州、台州、金华等28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50%——80%,邢台、西安、邯郸等2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75.8%;其次是PM10,占21.6%。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3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邢台、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衡水、廊坊、济南、乌鲁木齐和沈阳;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拉萨、舟山、珠海、深圳、惠州、贵阳、南昌、中山和南宁。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35.1%,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64.9%,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1.2%,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3.3%。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75.6%;其次是PM10,占24.4%。长三角地区25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5.3%,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4.7%,其中重度污染比例为1.6%,严重污染比例为0.3%。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89.8%;其次是PM10,占6.4%。珠三角地区9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7.4%,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12.6%,其中重度污染比例为0.4%,无严重污染。超标天数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85.3%;其次是O3,占8.8%。与上年同期相比,2014年3月,74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提高4.2个百分点, PM2.5和PM10等污染物平均浓度有所下降。
 
  综合分析2014年第一季度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结果显示,第一季度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3.3%——97.3%,平均为53.1%,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5.1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46.9%,其中轻度污染占24.0%,中度污染占9.8%,重度污染占9.9%,严重污染占3.2%。拉萨、海口、昆明等11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江门、台州、南昌等30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50%——80%,邢台、西安、保定等3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87.4%;其次是PM10,占10.3%。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第一季度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邢台、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衡水、济南、西安、廊坊和成都;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拉萨、舟山、深圳、珠海、福州、惠州、厦门、昆明和丽水。
 
  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3.3%——66.3%,平均为30.6%,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69.4%,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2.2%,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13.3%。与上年同期相比,重度污染天数持平,严重污染天数减少62天,石家庄、沧州和天津重度污染天数减少幅度在10天以上。
 
  长三角地区25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41.1%——91.1%,平均为58.2%,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41.8%,其中重度污染比例为7.7%,严重污染比例为0.7%。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96.3%;其次是PM10,占2.3%。
 
  珠三角地区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52.2%——90.0%,平均为76.0%,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4.0%,其中重度污染比例为0.7%,无严重污染。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90.6%;其次是NO2,占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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