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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北省级财政安排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6-04-26  点击:677
2016年省级财政安排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2017年至2020年每年安排10亿元,重点支持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考核先进开发区予以奖励。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河北省今后将加大对开发区的财政政策支持力度。2016年省级财政安排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2017年至2020年每年安排10亿元,重点支持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考核先进开发区予以奖励。
 
  国家安排河北省的各类试点项目,各级财政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结构调整、交通建设、环境保护、园林绿化、职业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的各类专项资金,优先安排开发区项目。
 
  各市、县(市、区)政府也都将安排一定的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河北省还鼓励各市、县(市、区)建立开发区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省财政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市、县(市、区)财政实际承担的风险补偿资金按不高于30%的比例给予奖补。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开发区内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外,开发区财政实行独立核算,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财政收入除按规定上缴外,应用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河北省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建立一级财政。开发区土地收益中的省、市、县级留成部分,除有专项规定用途外,全部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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