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在两岸经贸交流合作中日益成为互补性最突出、合作双赢最明显、两岸民众参与最广泛的领域之一,在海峡两岸的经贸关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
纵观两岸农业合作与交流,粤台两地合作项目不仅互惠互利,还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的转型与升级。
粤台农业合作
9月初,本报记者从广东省农业厅获悉,由广东省政府、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国家海洋局联合主办的海峡两岸海洋经济合作交流会在汕头市举行。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交流合作处处长杨志平等代表省农业厅参加了此次交流会。
早在2006年,在国台办、农业部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批准设立了佛山、湛江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随后经国台办、农业部、省政府、省农业厅等各级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了珠海金湾和汕头潮南台湾农民创业园;在中山市港口镇设立了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在江门设立额广东省(江门)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在韶关设立了广东省(韶关)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在梅州设立了广东梅州梅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在高要设立“广东省(高要)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
擦亮粤台农业合作园区这张名片
近年来,广东省以粤台农业合作园区建设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加大力度加快了粤台农业合作园区建设,出台了粤台农业合作园区优惠政策措施,优化了投资环境。
“粤台农业合作交流不仅有政治高度,而且对于两岸农业转型与升级起到了推动作用。未来将提高园区建设标准,擦亮粤台农业合作园区这张名片。”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部门高度重视粤台农业合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粤台农业合作园区作为最重要的载体和抓手,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及时制定出台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落实重点项目扶持资金,促进园区加快建设,取得成效,发挥效益。
据不完全统计,粤台农业合作园区所在市的台资农业已经超过了500家,占全省台资农业企业的50%以上。
推动农业转型与升级
农业项目的投资与合作一般金额大、时间长、风险高,有些区域具有丰富的土地资源、优质的农产品(000061,股吧)种子,然而却缺乏资金技术,有些地区资金雄厚、技术发达,土地资源却匮乏,农业区域合作能够较好地使资源得到整合,使资金发挥最大的功效,使土地得到充分的开发,使农产品市场推广加快,无论是对资金拥有者、土地拥有者还是区域经济都能够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做到资源最优化配置。
程萍副厅长向本报记者表示,粤台农业合作园区对农产品经营体制的创新、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创新、农业作业方式的创新、农业发展方式的创新、农业经营方式都予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在以往的资金政策优惠基础上,继续出台更多扶持政策和提供资金支持,高起点规划辅以高标准建设,为粤台农业合作注入强大动力。
湛江农业合作试验区北核心区规划面积4.3万亩,主要引进优质蔬菜、花卉品种,引进外资企业在加工工业区投资办厂,办成珠三角洲优质蔬菜供应生产基地,国内外名优花卉出口基地;南核心区主要是引进种植包括火龙果、木瓜、珍珠石榴、香蕉、莲雾等在内的台湾优稀水果及发展水果加工业。
韶关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规划面积2.2万亩,核心区主要发展交易、科研、信息、展览、物流;配套区主要发展高新农产品的规模生产、农业高新科技的应用展示和农业生态旅游、农产品深加工等。带动周边市县发展现代生态种植和养殖,实现无公害农产品开发、新型现代养殖技术推广、环境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新突破。
今年4月,广东省(高要)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获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依托高要市现有农业基地和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规划建设集生产、科研、旅游等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