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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专项规划基本口粮田项目公布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5-05-25  点击:622
承德市发改委以(承发改审批招标核字(2015)27号)批准建设兴隆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专项规划基本口粮田项目,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兴隆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专项规划基本口粮田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XLSN[2015]0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承发改审批招标核字(2015)27号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 
所属地区:承德 
招标内容:
 
  兴隆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专项规划基本口粮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兴隆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专项规划基本口粮田项目(项目编号:XLSN[2015]001)已由承德市发改委以(承发改审批招标核字(2015)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隆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境内。 
2.2规模:基本口粮田建设1万亩。 
2.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500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7月5日,总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兴隆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专项规划基本口粮田项目包括:修建护地坝8934延米,新打井9眼,其中人工新打井3眼,机械钻深井6眼;维修旧井2眼;建泵房2间;配套水泵12台,管路3209米。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5企业信誉良好;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开标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开标时请携带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企业进冀手续、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7日下午17时00分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4.2报名须知:已注册的投标人在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时,直接到“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注册系统进行注册(所注册信息必须与实际相符),再进入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投标人在报名期内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企业相对人守法证明。 
4.3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投标人经报名成功后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文件下载系统和施工图纸下载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其收据作为投标人进场投标的必要条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为保证开标会顺利举行,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入场准备并服从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 
5.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 
5.5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日下午15时00分(已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 
5.6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账户名: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1687308050507681 
备注:(1)缴纳时须标注“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保证金”等信息关键词以方便我中心进行核对。 
(2)划分标段的项目且潜在供应商针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时须分标段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3)保证金缴纳时应使用会员注册中的账户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答疑截止时间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答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时间截止前2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解答内容需要设计单位或相关专家参与的,须提前通知设计单位或有关专家到场。 
6.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15年5月21日9时至2014年6月9日17时。 
招标人集中解答时间:2015年6月10日9时至11时。 
招标人关于开标时间、地点作出变更的截止时间:2015年6月10日11时。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 特别提示 
7.1投标前,外埠申请人必须完成对本项目的进冀、进承施工备案证明的办理(请在公告期间联系相关部门办理,以免耽误相关材料办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对此概不负责。 
7.2为方便投标企业对报名、保证金支付等流程详细了解,请在报名前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自行下载《投标企业功能使用说明手册》并参照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l.ggzyjyzx.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隆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咨询: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314-75500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兴隆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宋旭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019358 
传真:010-88357518 
电子邮件: gxzbzh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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