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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等8省区批准实施省级海岛保护规划 4个项目 投资2.7亿元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4-04-22  点击:920
4月22日讯 《2013中国国土资源公报》今日发布:全国共批准了4个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8省(自治区)批准实施了省级海岛保护规划,中央支持资金2.7亿元。

        4月22日讯 《2013中国国土资源公报》今日发布,该公报称,全国共批准了4个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8省(自治区)批准实施了省级海岛保护规划。
 
  国土部数据显示,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8省(自治区)已批准实施了省级海岛保护规划。
 
  沿海地方相继出台了无居民海岛审批管理制度,全国共批准了4个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完成全国海域海岛地名普查,共查清我国海岛11933个,编制了中国海域海岛标准名录、地名志、地名图集等。
 
  加快实施海岛整治修复,批准海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4个,中央支持资金2.7亿元。中央海岛保护专项资金支持海岛生态修复项目和领海基点保护示范工程项目20个,支持资金2.0亿元。
 
  完成海岛资源综合调查项目前期准备,编制了总体方案和15类技术规程,完成了21个海岛的试点调查,制作了3000余幅工作底图,研发了集“数据采集、服务保障、任务监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调查管理系统。
 
  获取了我国第一套覆盖全部海岛的高精度三维海岛数据,建成国家海岛监视监测本底数据库。完成了国家海岛管理信息系统在沿海省、市、县共441个节点的部署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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