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4年合肥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以“1331”空间发展战略为引领,修订完善大中小结合、产城融合、功能互补的市域新型城镇化体系规划”的重要任务。近日,合肥市规划局在北京召开合肥新型城镇化规划专家咨询会。会议邀请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副司长袁喜禄,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刘国宏,原国家发改委小城镇中心主任、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袁崇法,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李迅,国家发改委小城镇中心研究员冯奎、香港城市规划院执行院长孙纪平为合肥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言献策。咨询会由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爱国主持。
袁喜禄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城镇化与经济的关系,人是核心,人与经济,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良性互动,产城互动,四化形成,城市与产城的分离。要以最小的资源和环境的代价换来最大效应进行城镇化。土地城镇化大于人口城镇化,资源集约节约的模式,沿湖城市注意水与城市的关系,关注大生态环境与城市的关系。以合肥城市群为主体,发挥区域中心城区功能,集聚功能、辐射扩散功能。开发强度适度,要注重可持续发展。合肥的新型城镇化在十三五规划中也需要有其内涵。规划市县层面时,需要有共同追求的蓝图规划。要考虑城乡统筹对农村的布局,规划要有弹性空间,考虑经济转型、人口分布以及对农村居民点统筹布局的过程。空间物质载体不适于经济的发展,城市社会的文化要有体现,要有经典城市概念。
刘国宏指出,要全域统筹规划,注重空间隔绝形态导向作用和政策支撑。要从环境角度、人口角度、土地转向角度,考虑更好的规划定位。要考虑合肥与周边城市交通问题。省会城镇化模式定位,临湖城市定位,要处理好湖城之间关系。经济社会化格局,怎么从平坦走向融合。要从农村释放资源空间,关注人的去向。生态不要只关注一个湖,而关注其市域面生态、环境容量。用产权管理来代替规划管控,建立保障机制,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李迅指出,新型城镇化要有针对性。四化同步,城镇化跟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都要紧密结合,各个层面规划能否跟国家规划大方向,到市一级的规划要有更加细部的规划。转型高污染、高排放、高消耗,到低污染、低排放、低消耗。空间模式转型要产权融合、自主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从现实出发,新型城镇化的路线,城镇化的模式与碳排放的关系。根据国家宏观指导来进行,生产、生活、生态三生一体。
袁崇法在讲话中指出,合肥现在处于城镇化发展的一个快速阶段,还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在这么长的时间还有很多的不确定性会发生。要考虑人口集中、科学研究等方面问题以及判断新区发展是否合理。推广国内国际的合作,利用现有平台进行发展。从研究的方面要有针对性的研究问题的导向,要面向未来,理清发展导向、政府发展目标、老百姓真正需求、国家战略导向等。要把握城镇化发展的趋势,研透全国城镇化每一个阶段。合肥不同区域处在城镇化不同阶段,要建立在坚实的研究基础之上,要把握全国城镇化的变化,在各个阶段的需求。在新型城市化中城市治理的要求更高了。要追求现实的方案,涉及民生工程,要切实让百姓来参与。
孙纪平指出,合肥的新型城市化规划的具体研究,要体现市规划局主导各部门协调的规划工程。合肥城镇化应当近中期和长远性相结合。合肥已经由单向人口流动变为局部回流。对规划要有定位,要重视区域经济产业发展及合肥整个功能区域影响的地位作用。要研究区域经济发展的阶段和水平,产业转型和升级的内涵与空间的关系,中心体系和功能,城镇化中人口导入的结构和原因以及周期,生态建设的水平和城市承载力的关系,管理制度的创新和探索,提升为更高发展平台的空间和条件。
冯奎指出,要认真研究新城新区问题,合理控制新城新区数量、产业空洞现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新城担负的作用较高,利用新城的发展来解决大都市人口过度集中问题,推动新型工业,服务业集聚,通过发展探讨研究城市发展新模式。要为发展留有一定的弹性,有着动态发展的特征。要注重新城配套设施建设。
此次编制规划目标旨在显著提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进一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形态,更加科学合理城市发展模式,增强城乡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完善城镇化体制机制。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城镇化发展质量不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强、城乡要素资源统筹不足、重点地区缺乏上位规划指引、农村农业地区管理滞后等突出问题,有利于合肥市“新跨越、进十强”,实现“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