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文化和旅游产业建设,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是实现产业优势互补。近年来,烟台市财政部门以旅游产业发展需求为供给侧改革抓手,全力助推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2017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
加大财政投入,借力宣传推介助力旅游产业发展
2012年以来,共安排各类专项资金1.47亿元,主要用于营销城市旅游主题形象宣子传、拓展海内外旅游市场、信息化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2017年,对烟台城市旅游形象宣传和旅游信息化建设资金进行整合归并,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域旅游规划、市场促销、乡村及海上旅游、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及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等。
重新修订完善《烟台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旅游专项资金的投入,对全市旅游产业的组织推动和宣传推介作用明显,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和乘数效应,在释放消费潜力、拉动经济发展等方面优势突出,起到了“一业兴、百业旺”的牵引辐射作用,提高了烟台在海内外的知名度,旅游总收入、接待人数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旅游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
另外,推动产业融合,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实现融合发展。2010年以来,市级投入各类资金6000多万元,累计扶持200余个文化产业项目,直接引导带动社会资金投入达400多亿元,拓展了文化投融资渠道,推进了文化强市建设步伐,一大批社会影响广泛、牵动性强的文化产业项目相继建成,成为推动全市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立足需求导向,强化资金保障丰富旅游载体。整合资金,实施城市形象宣传和城市综合营销。2017年起,市财政整合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城市宣传资金,设立烟台市城市形象宣传和城市综合营销专项资金,年安排资金3000万元,用于实施“烟台(北京)形象宣传周”、烟台旅游和知名品牌宣传,打造烟台“易居、易业、易游”城市品牌,为烟台旅游产业发展进行全方位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