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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指导意见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5-06-12  点击:735
6月4日,浙江省37个小镇被列入首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将特色小镇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充分利用低丘缓坡、滩涂资源和

    6月4日,浙江省37个小镇被列入首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将特色小镇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充分利用低丘缓坡、滩涂资源和存量建设用地。
  根据《意见》,未来三年浙江省将重点培育100个特色小镇,在产业上聚焦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七大产业。根据《意见》,特色小镇规划面积控制在3平方公里内,建设面积控制在1平方公里内。特色小镇原则上3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不含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所有特色小镇要建设成为3A级以上景区。
        《意见》指出,特色小镇建设中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各地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及供地手续,对如期完成年度规划目标任务的,省里按实际使用指标的50%给予配套奖励,其中信息经济、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类特色小镇按60%给予配套奖励;对3年内未达到规划目标任务的,加倍倒扣省级奖励的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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