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二十二周年纪念日。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无线电管理工作坚持以《条例》为准绳,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原则,按照“管好频率、管好台站、管好秩序、保障安全”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开展频率使用情况核查专项活动,充分发挥“电波卫士”作用,较好地维护了辖区空中电波秩序,为有效利用频率资源,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无线电事关国家安全、国防建设、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强化宣传,严格执法,重点对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等非法无线电发射设备发布虚假信息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全面开展了“净空行动”,特别是全力保障了“9·3”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无线电频率使用安全,维护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净化了环京区域电磁环境,牢固筑就了首都的“空中护城河”。
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我市与京津地缘相接,生态共构,产业相融,是京津产业链的重要环节,这为我市全面跨越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也对我市无线电管理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常态下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无线电事业和经济建设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无线电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重点地域、重要频段的无线电监测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全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做好服务。
珍惜频谱资源,维护电波秩序,不仅需要无线电管理部门的努力工作,同时也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希望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充分发挥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为实现廊坊“绿色、高端、率先、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