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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再生有色金属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中 力争年内完成25项标准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4-09-10  点击:65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5月30日,环保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5月30日,环保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再生有色金属、石化、化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在紧张制定过程中,力争年内完成全部25项标准。
 
       截至目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制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25项重点排放标准已完成20项,包括全部火电、钢铁、锅炉、水泥行业和部分有色、化工行业。
 
       锡、锑、汞工业属于“两高一资”有色冶金行业,不但排放常规环境污染物,还排放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危害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目前,我国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管理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综合类排放标准。上述标准针对性不强,且污染物项目存在缺失,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已经明显落后于当前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开展制订该标准,对锡、锑、汞工业各种污染物排放进行有效控制、促进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可引导锡、锑、汞工业向清洁、健康的方向发展。
 
       环保部指出,标准限值是综合考虑国内锡、锑、汞工业行业生产和排放控制现状、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治理技术发展情况以及达标的经济成本等因素而制订的。为了推进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工作,规定了适用于重点区域的水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标准中,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接近发达国家的标准要求,特别排放限值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
 
       关于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成本如何,环保部表示,与执行现行标准相比,现有企业实施并达到新标准中的新建企业限值后,SO2、COD、NH3-N年排放量将分别削减41%、47%和57%,废气中各类重金属的削减率均在65%以上。
 
       根据环保部的要求,实施新标准,企业需要增加新建或改进一些设施的建设费用,还有环保设施运营费用。目前,全国40%以上的现有企业由于建设时间较早,环保设施设备简陋,工艺落后,要达到新标准中新建企业的排放控制要求,以年产1.5万吨锑冶炼企业为例,大气和废水治理改造环保设施投资约800万元,占总投资9%,运行费用每年约350万元,全国锡锑汞企业全部改造完成约20亿元左右,每年运行费用约5亿元左右。对于新建企业,以年产5.7万吨锡冶炼企业为例,达到新标准要求,采用废气、废水的污染控制措施,环保投资费用约1.0亿元,占总投资18%,运行费用每年约0.4亿元/年。
 
       5月30日环保部有关发言人透露,正在抓紧制定《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力争年内发布,以完善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标准体系建设。
 
       早在几年前,环保部就决定制定编制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过标准编制单位的努力,铜、铝、铅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于2010年编制完成。
 
       2013年8月26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副秘书长张希忠对外透露,继再生铜、铝、铅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再生锌的标准也在制定中。他表示,4项标准会以单一的形势或4合1的形式出现。
 
       6月13日,环保部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据悉,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征求单位包括各个部委办公厅、再生金属分会及再生铜铝铅锌龙头企业等,环保部要求“有关书面意见须于2014年7月10日前反馈环保部”。
 
       有专家指出,我国《再生铅冶炼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也在近日完成征求意见。近期国家有关部门频繁发布防治环境污染政令,重拳出击“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充分显示国家改善环境质量的决心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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