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编制工作于2012年初启动,在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方针指导下,历经纲要编制、成果编制、专家论证、人大审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委常委会审议、省规划委员会审议等法定程序后,报省政府审批。
此次《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确定的城市总体目标是:充分运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中原经济区规划等政策平台,紧紧抓住参与长三角区域合作、产业转移的有利契机,以跨越式发展为目标,通过培育新兴产业、升级改造传统产业和转变增长方式,建设华东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充分发挥交通枢纽的作用,不断深化区域合作,加强区域统筹,巩固皖北中心城市地位;着力打造特色鲜明以及宜居、宜业、宜游的沿淮山水园林城市;不断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努力建成经济充满活力、生态环境优美、文化特色鲜明、人民生活幸福的新蚌埠。
规划通过区域、省域等各个层面的综合分析研究,规划确定蚌埠市城市性质为:华东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先进制造业基地,淮河流域和皖北中心城市,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
至2030年,市域规划常住人口470万-500万人,城镇化率约70%。中心城区常住人口220万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为220平方公里。本次总体规划修编体现的主要特色是区域统筹、城乡一体,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生态优先、彰显特色。下一步,蚌埠市将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并以规划实施为契机,全力打造皖北四化协调发展的先导示范区,努力构建区域性特大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