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类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规划类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首页 > 行业新闻

京津冀深化互利合作,推进协同发展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4-08-27  点击:664
据悉,京津两市于2014年8月6日在京签署《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进实施重点工作协议》,将在9个方面、30个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互利合作。 主要内容包括:协同建立规划编制合作机制。共同做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

       据悉,京津两市于2014年8月6日在京签署《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进实施重点工作协议》,将在9个方面、30个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互利合作。

  主要内容包括:协同建立规划编制合作机制。共同做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两市规划空间基础数据平台,共同研究京津走廊地区的城镇空间布局、生态廊道划定和区域重要基础设施,达成规划共识,积极探索建立两市交接地区城乡规划共同审查机制。

  协同构建互联互通现代交通网络体系。北京支持天津建设区域货运交通枢纽。共同争取推进京津高铁二线建设。北京支持天津强化天津港集装箱干线港功能,建设天津南部港区30万吨级航道,深化京津无水港合作,强化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共同争取民航局增加天津机场航班、航线,缓解首都机场客货运压力。北京加快建设京台高速公路,实现北京与天津南部港区的连通。加快建设京秦高速公路,尽早实现京津秦连通。

  协同改善生态环境,共建京津生态走廊。利用好京杭大运河申遗成功的契机,共同改善沿线生态环境,加快北京通州到天津境内京杭大运河恢复通航的工作进程。共同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等植树造林重点突破工程,做好环首都国家公园的选址和规划工作,加强京津两地工程建设布局、技术支撑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协同打造合作示范区。协同推动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协同深化口岸合作。协同促进区域投资贸易便利化。协同推进资源要素对接对流。协同完善合作工作机制。
上一篇:新兴产业鼓励政策有望出台,将“松绑”高新产业
下一篇:9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规划首页 | 业务领域 | 规划收费标准 | 资源优势及资质 | 咨询业绩 | 官网地图
Copyright 2000-2020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 版权所有 北元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5层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66-8495
传真:010-51667252-666
备案号:京ICP备08008382号-3
扫一扫关注
中机院
园区规划
产业规划
中机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