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最近下发《关于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明确力争用2年至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省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其中,苏南地区于2015年完成新一轮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工作,苏州等试点市、县(市)于2014年完成。
江苏省在《指导意见》中明确了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的目标:各地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状况,对本区域城镇化进程和城乡人口布局进行总体谋划,并在此基础上,力争用2年至3年左右时间完成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其中,苏州等试点市、县(市)于2014年完成,南京、无锡、常州、镇江、扬州等市于2015年完成,南通、泰州市和苏北地区于2016年完成。新一轮镇村布局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根据镇村建设需要,逐步公布“重点村”“特色村”等规划发展村庄,引导农民向“重点村”“特色村”有序集聚。
《指导意见》提出了准确把握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基本原则:一要统筹城乡,尊重规律;二要多规融合,相互协调;三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四要注重服务,完善设施。
江苏省在全国较早完成首轮镇村布局规划编制,为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建房和规范规划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2014年4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的新形势,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合理规划村庄布点。省政府《关于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强调,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推进城乡空间优化和土地综合整治,保护基本农田,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有利于推进乡村集约建设,科学引导村民建房,避免过程性浪费;有利于引导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财政投向,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促进乡村科学建设、有序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