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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谈棚户区改造重大意义:拉动经济、促进就业、改善城市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4-08-07  点击:800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谈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工程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的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工程在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的同时,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就业、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2014年计划棚户区改造470万户以上
 
  问:棚户区改造是保障房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时间已经过半,目前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如何?
 
  答:2008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将各类棚户区改造作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大规模推进城市、国有工矿、国有林区(林场)、国有垦区(农场)等各类棚户区改造。2008年至2012年已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2013年改造320万户,2014年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
 
  今年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与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棚户区和城中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棚户区改造仍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配套设施跟不上、项目前期工作慢等问题。
 
  为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通知》对完善棚户区改造规划、优化规划布局、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加快配套建设、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进一步提出了工作要求。
 
  多管齐下确保土地供应
 
  问:如何确保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供应?
 
  答:从这几年工作情况看,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被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做到优先安排、优先供应、应保尽保,较好地保证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个别地方建设用地供应还跟不上棚户区改造节奏,年度供应计划等环节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
 
  《通知》提出了明确编制用地供应计划的责任主体、实行宗地预安排制度并落实到具体地块、确定供应宗地的开发强度和配建条件等多方面的措施。例如,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共同商定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并根据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将棚户区改造和配套设施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接受社会监督。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补上资金缺口
 
  问:如何解决资金缺口这一大难题?
 
  答:未来将在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的同时,继续加大金融债券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已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同时,推进企业债券创新,支持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发行债券,优化棚户区改造债券品种方案设计,研究推出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与开发性金融政策相衔接,扩大“债贷组合”用于棚户区改造范围;适当放宽企业债券发行条件,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债用于棚户区改造。
 
  做好征收补偿工作 维护被征收人利益
 
  问: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如何做好征收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答: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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