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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文件 积极稳妥推进EOD模式创新

来源:原创  时间:2024-01-11  点击:785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明确要积极稳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简称EOD)模式创新,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利用市场化机制拓宽生态环境保护投资渠道,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明确要积极稳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简称EOD)模式创新,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利用市场化机制拓宽生态环境保护投资渠道,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施导则》提出,EOD模式是通过产业链延伸、组合开发、联合经营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增值反哺、统筹推进、市场化运作、一体化实施、可持续运营,以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关联产业经营收益、以产业增值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外部经济性内部化的创新性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项目实践,有利于积极稳妥推进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实施导则》共分为“项目谋划”“方案设计”“主体确定”“项目实施”“评估监督”等五个部分,对采用EOD模式的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和规范。其中,《实施导则》强调,各地在编制EOD项目实施方案时,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切实解决当地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实事求是,不贪大求全、不生搬硬套,确保项目实施的生态环境效益。坚持增值反哺,注重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的关联性,坚持以生态环境治理提升产业开发价值,产业发展增量反哺生态环境治理。做好项目遴选和测算,实现项目资金自平衡。要坚持整体实施,坚持市场运作,坚持守正创新。强化项目实施的合规性,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结合区域实际,依法合规探索政策、机制、措施等创新实践。据了解,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开启了EOD模式试点工作。近年来,这一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积极进展,助力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已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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