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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持续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

来源:原创  时间:2023-10-11  点击:605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持续推进各类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确保2023年年底前“标准地”在新增工业用地出让中占比达到30%。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167宗,总面积1787.68公顷,土地出让收益达28.16亿元,“标准地”在全区各类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中的占比达到55.85%。

  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是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实践,有利于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服务实体经济优质高效发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持续推进各类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确保2023年年底前“标准地”在新增工业用地出让中占比达到30%。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167宗,总面积1787.68公顷,土地出让收益达28.16亿元,“标准地”在全区各类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中的占比达到55.85%。


  政务服务更加便捷。“标准地”出让通过流程再造、部门联动,推动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面优化,大幅缩短了企业拿地时间。兴安盟把功夫下在审批前,提前预审相关申报材料,对规划方案、施工图等关键材料提前介入调查,使企业在正式报建时各类材料均能达到审批条件,确保企业正式报建一次成功,并在全区率先推出“标准地”出让与“拿地即开工”联合实施,将工改审批环节由4个压减至3个,审批时限由56个工作日压缩至22个工作日,有效提高了企业办事便利度。锡林郭勒盟也推出相关举措,明确企业在获得土地批复后可立即拿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迅速进入投资建设阶段。


  投资环境更加优质。“标准地”出让通过“政府统一打包买单”模式,由地方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事先完成地质灾害、压覆矿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洪水影响、文物考古等区域性评价工作,并将相关成果应用于每宗土地出让方案中,有效降低了企业用地资金成本,大幅减轻了工业项目前期投资压力。截至2023年7月,全区区域评估成果专题信息浏览应用8.84万余次,全区2800多个项目,已使用区域评估成果1.13万余次,为企业节约经济成本2.54多亿元。包头市在土地供应前将区域评估成果及通平条件列入拟出让地块的“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有效降低了企业前期手续办理成本,将原本由企业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改为由政府部门统一完成,变“事后办”为“事前办”,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资金压力,营造出更加优质的投资经营环境。


  土地利用更加高效。“标准地”出让通过设置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规范项目建设亩均投资强度、容积率等用地要求,从流程前端就较好地排除了低效用地企业,有助于提升出让地块的总体利用效率,从而确保土地利用更加高效。赤峰市印发《赤峰市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推进全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全市各类园区内新增工业用地在区域评估基础上推行“标准地”出让,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对标准化厂房实行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供应土地,并提出了全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入驻项目准入标准,对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单位面积年产值、单位面积纳税等指标按行业类型进行了分类设置。截至目前,赤峰市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用于建设标准化厂房的土地11宗,实现标准化厂房用地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出让的5宗。


  目前,“标准地”改革已在内蒙古自治区全面铺开。自治区层面出台指导意见,盟市、旗县层面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衔接的较为完备的“标准地”改革制度体系。同时,各地在实践过程中,针对工业领域不同行业提出不同的控制指标,助力工业园区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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