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更新目标
以生产制造、起重运输、试验验证研发等设备为重点,重点推动生产、运营各环节的数字化转型,打造智能化生产线,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提升协同设计、生产制造、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PHM)系统运维等各环节的效率,更新改造高精度加工机床、冲压成型下料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焊接设备、铸锻设备、喷涂设备、调试设备、电气控制设备、仪器仪表等。到 2027 年,基本完成生产加工设备的创新工业软件和操作系统替代,机电软协同设计效率提升 30%,生产制造效率提升 20%,PHM 系统运维效率提升 30%,最终实现数字化水平高、低污染、低耗能、生产效率高、安全度高的目标。
二、重点方向
1.老旧设备淘汰改造。主要有国家列入高耗能的变压器,部分污染大的油漆涂装线、抛丸线,状态差、精度下降的加工、剪切、折弯类设备,使用年限超过 30 年故障率高、维修成本高的大型自动焊接设备,总组成焊接设备、龙门加工中心、气垫运输车等进口设备,不满足工艺技术要求的铸造、锻造类装备。
2.数字化改造。包括内燃机车、自动焊接、加工中心、数控车床、数控磨床、大功率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数控剪板机、压力机、油漆线、起重运输设备等,替换一批信息化硬件和软件,包括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制造执行系统(MES)/制造运营管理系统(MOM)、质量管理系统(QMS)、移动设备管理(MDM)等工业软件。
3.工业操作系统升级改造。按照“成熟可用产品全面推进更新换代、基本可用产品成熟一批更新一批”原则,推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嵌入式软件等工业操作系统产品更新换代。
4.工业软件升级改造。按照“成熟一批替代一批”的原则,推进轨道交通行业使用的研发设计类软件、生产制造类软件、经营管理类软件、运维服务类软件更新换代,优先选取非关键工序、非重要应用场景开展更新换代,并向关键工序和核心应用场景开放,逐步扩大更新换代范围和规模。
三、申报要求
1.仅限非新建项目可申报,迁建/改建项目如果超出统计口径及发改部门要求,性质等同于新建项目,禁止申报。
2.项目建设周期进度不得超过80%。
3.同一项目如果已申领过中央财政补贴,不得再次申报。
4.存在违法处罚或重大安全处罚的项目不得申报。
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能低于2000万元。
6.项目手续要齐全,相关要件必须清楚(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安评等)。若存在无需办理某些手续的情况,需要由相关部门出具说明。
7.申报项目必须纳入重大项目库以及储备库。
8.申报项目要符合政策所支持的申报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