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合作方兴未艾,发展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基于当前合作进展、发展机遇和现实挑战,双方政府和企业可从改善国际合作环境、对接当地发展需求、提升东盟地区数字发展能力、加强数字治理合作等方面入手,推动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合作持续深化发展。
一、营造开放共享的数字经济合作环境
美国实施对华数字技术竞争,推动数字技术合作政治化、安全化。美国科技霸凌破坏了数字产业创新创业所依赖的全球创新生态,加大了全球数字科技企业投资运营的系统性风险。2022年4月,中国与东盟发布《中国—东盟建设面向未来更加紧密的科技创新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1~2025)》,着力推进双方在科技创新政策、联合研发、技术转移、人才交流等领域的合作,并将微电子与信息技术作为十大优先合作领域之一。双方将通过拓展科技创新合作,巩固彼此间的利益纽带,营造开放共享的数字经济合作环境。202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关于加强中国—东盟共同的可持续发展联合声明》中表示,将推进第四次工业革命和数字化转型合作,共同探索建设经济走廊和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并将持续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尽快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双方将以科技创新合作和高水平双向开放为杠杆,推动全球数字经济产业领域的开放合作进程。
二、构建因地制宜的数字经济产业合作格局
东盟各国在经济发展水平、要素禀赋、市场规模、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故而在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需求方面出现明显分化。《东盟数字一体化框架》确定了数字贸易与物流、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数字化支付和身份识别、数字技能和人才、数字创新创业、机构协调等六大优先领域。东盟国家在上述领域的发展水平存在显著差异(见图1)。中国与东盟企业需聚焦东道国的发展需求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选择合作项目与合作方案,推动双方数字经济产业合作持续发展。根据东盟数字一体化指数体系中各类指标的评分均值,东盟国家可分为成熟市场、发展市场、初级市场三个梯队。一是成熟市场,仅包括新加坡。新加坡是全球科技企业东南亚总部和数据中心的汇集地,新加坡政府将人工智能作为“智慧国家”建设的前沿阵地。中新两国企业在数字技术研发应用、第三方数字化服务等领域存在较大合作潜力。二是发展市场,包括马来西亚、泰国、文莱、印尼、越南及菲律宾。发展市场在网络速率、电子支付、数字技术应用等方面与成熟市场有较大差距。重点合作方向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与金融科技、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数字人才培养等领域。三是初级市场,包括柬埔寨、老挝和缅甸。初级市场信息化程度低,电商市场规模小。合作重点在于改善当地网络基础设施、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图 1 东盟国家数字一体化指数各类指标评分
三、提升东盟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能力
电信基础设施、数字技术和数字人才是东盟实现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愿景所需的必要条件。大多数东盟国家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人才、数字技术等方面存在短板,并已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吸引外商投资参与相关合作项目。中国与东盟企业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握东道国产业政策红利,发挥企业在数字基建投资、数字人才培养、数字技术创新等领域的主体作用,提升东盟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能力。一是双方企业通过开展网络、算力及新技术基础设施合作项目,提升东盟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质量和连通性,推动数字贸易增长。二是双方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和绿色产业合作,共建智能化产业园区和生产基地,促进数字技术转移和应用。三是官产学研各界启动多层次的数字技术交流活动,联合开展数字技能培训和数字人才培养项目,共建科技创新园区、研发中心及培训基地,助力数字人才创新创业。
四、建立相互协调的数字治理合作体系
美国实施数字霸权战略,围绕技术、规则和标准,构建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数字生态,企图垄断数字规则和技术标准的制定权,锁定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数字产业链价值链中的地位和收益。除新加坡外,东盟国家数字经济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在全球数字治理中处于相对劣势。在此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国家亟需在监管政策、治理规则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加强沟通和磋商,建立相互协调的数字治理合作体系,为双方数字经济产业链价值链合作创造条件。双方将落实《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1~2025)》,借鉴《东盟数据管理框架》和《东盟跨境数据流动示范合同条款》,推动建立中国—东盟跨境数据流动合作框架,为全球数据价值链合作奠定基础。此外,在加强沟通与协调的基础上,未来中国与东盟国家或将在东盟系列峰会、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和世界贸易组织等区域和多边平台上相互支持,秉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原则,推动建立开放、安全、包容的数字治理体系。(作者: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