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武汉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思路

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是论证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合理性的关键环节之一。以武汉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为例,通过对该产业园规划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论证了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的合理性,为国内同类产业园规划提供参考。
 
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扩大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范围,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进程,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危险废物处理等终端处理设施全部集成在一个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可以节约大量建设用地,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整合,也有利于避免分散建设固废处理设施导致的污染源分散、征迁和管理困难等弊病,便于政府对城市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物排放的监控,使城市运行更加安全[1]。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是论证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合理性的关键环节之一。以武汉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为例,通过对该产业园规划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论证了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的合理性,为国内同类产业园规划提供参考。
 
一、武汉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概况
武汉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位于武汉市蔡甸区山街千子山,分为核心生产区和外围防控区,总占地面积1 120 hm2。
 
核心生产区为循环经济产业园的核心地带,含基础设施片区和配套服务设施片区。基础设施片区,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垃圾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市政污泥处理项目、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理项目、危险废物安全填埋项目、污水处理项目等,该片区与配套服务片区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配套服务片区内布置有综合楼、实验楼、宣教中心、观景平台等,该片区面向社会开放,目的是让更多的市民群众参与到循环经济产业,对循环经济产业有清晰、正面的了解,从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2]。核心生产区占地面积60 hm2。
 
为保护周边人居环境,在核心生产区外部设置外围防控区,外围防控区边界距离园区中心1 500 m,外围防控区占地面积1 060 hm2。外围防控区沿核心区四周依次布置循环经济产业片区(267 hm2)、环保宣教片区(173 hm2,含水面)、技术研发片区(180 hm2,含生态观光农业)、林地(66.7 hm2)、外围备用地(373 hm2)。
 
武汉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
 
二、武汉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2.1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3个类别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3]。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以固体废弃物处理为核心,遵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坚持垃圾处理资源化与综合利用、园区资源共享的建设理念,符合“鼓励类”的第38大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8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第20项“城镇垃圾、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第28项“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第38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及设施建设”和第48项“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工程”。
 
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也符合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的“鼓励类”的第38大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8项“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第20项“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第28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和第38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及设施建设”。
 
由此可见,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2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2.2.1与《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协调性分析
《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加快建立循环经济体系,倡导绿色消费模式,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提高产业关联度和循环化程度,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组织实施循环经济试点,推进产业园区、示范基地、试点城市等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包括: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示范工程、城市矿产基地建设示范工程、再制造产业化示范试点工程、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试点工程、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示范工程、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循环型服务业示范工程、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产业化示范推广工程。
 
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通过产业耦合、项目协同,实现各类处理设施间的资源、物料共享使用,能量梯级使用,形成园区内外循环产业链,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因此,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符合《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产业园中部分项目的建设属于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中的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试点工程。
 
2.2.2与《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协调性分析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建设两型示范的生态宜居武汉,要求加强环境保护治理。提升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开展老旧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到2020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5]。
 
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发展定位符合《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建设两型示范的生态宜居武汉的要求,推进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有利于实现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2020年)的目标。因此,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符合《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3与城市发展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2.3.1与《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协调性分析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第九章指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体系和分类收集与无害化处置系统的建设。加强医疗垃圾、电子垃圾、废弃电池等危险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建设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到202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回收利用,实现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发展定位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要求,提高了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有利于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2020年)的目标。
 
2.3.2与《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协调性分析
《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第十二章指出: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通过加大污水、污泥、垃圾处理力度,大力实施江湖连通工程,维护河流、湖泊生态安全,构建生态水系。规划期间重点建设大东湖生态水网,汉阳地区六湖连通、汉西等28座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厂,千子山等9座垃圾处理场,汉口等3座建筑垃圾处理场,以及武汉市有害废物焚烧处置中心等生态环保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930 hm2。
 
《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重点项目表中环保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千子山垃圾处理场、武汉市有害废物焚烧处置中心等项目。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用地为规划控制的原千子山垃圾卫生填埋场用地,规划用地属于环境设施用地。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近期拟建项目属于《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划定的环保工程重点项目,同时,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符合《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要求。
 
2.3.3与《武汉市新城区城镇体系规划(2012—2020年)》的协调性分析
《武汉市新城区城镇体系规划(2012—2020年)》提出的近期环卫专项建设计划为:“重点建设汉口北、东西湖新沟2座垃圾焚烧厂,续建陈家冲和长山口2座垃圾卫生填埋场,新建1座千子山垃圾综合处理场,对紫霞观、岱家山、北洋桥、金口等4座已封场的填埋场进行生态修复;至2016年,实现人均垃圾产生量减10%。”
 
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属于“五焚烧、两协同、两填埋”的垃圾处理格局中的“两协同”产业园,符合《武汉市新城区城镇体系规划(2012—2020年)》。
 
2.4与相关专业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2.4.1与《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的要求为: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重点建设千子山、长山口、陈家冲循环经济产业园,对新沟、星火、锅顶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提标升级改造,形成生活垃圾“七焚烧、二协同、二填埋”处理利用新格局;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要求包含: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机制。加快推进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所的建设进度,探索建立武汉城市圈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模式;对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包含:加快推进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全市危险废物处置保障能力;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的要求:建设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及全过程管理的信息监管系统。到2020年,餐厨垃圾总处理规模达1 200 t/d(含应急处理厂),资源化处理率达到90%;对建筑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的要求:结合城市建设,采取山体修复、堆山造景、园林绿化等方式,扩大建筑垃圾的复合利用,探索水路外运消纳途径。建设建筑垃圾集中消纳场,到2020年,建筑垃圾集中消纳和资源化利用率达60%。
 
因此,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建设有利于《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目标的实现。
 
2.4.2与《武汉市城市管理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武汉市城市管理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要建立更加统一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体系,提升环境卫生水平。遵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坚持垃圾处理资源化与综合利用、园区资源共享的建设理念,建设千子山、长山口、陈家冲3个循环经济产业园。提升武汉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新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
 
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属于《武汉市城市管理发展“十三五”规划》中规划建设的3个循环经济产业园之一,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的实施,有利于提升武汉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有利于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标。
 
2.4.3与《武汉市1∶2000基本生态控制线落线规划》及《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协调性分析
根据《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除下列项目外,生态底线区内禁止建设其他项目:(1)具有系统性影响、确需建设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2)生态型农业设施;(3)公园绿地及必要的风景游赏设施;(4)确需建设的军事、保密等特殊用途设施。
 
除下列项目外,生态发展区内禁止建设其他项目:(1)生态底线区可以建设的项目;(2)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的配套旅游接待、服务设施;(3)生态型休闲度假项目;(4)必要的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服务设施;(5)必要的公益性服务设施;(6)其他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论证,与生态保护不相抵触,资源消耗低,环境影响小,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建设的项目。
 
通过叠图对比分析,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位于《武汉市1∶2000基本生态控制线落线规划》中的生态发展区。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拟建设的项目属于生态底线区和生态发展区内可以实施的具有系统性影响、确需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产业园建设符合《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结语
(1)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鼓励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符合《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武汉市城市管理发展“十三五”规划》《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各项规划的要求,与各项规划具有良好的协调一致性。
 
综上,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的性质、功能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从产业政策和规划角度来看,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是合理的。(作者:刘庆丰 罗枫 周显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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