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天津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深度解读《天津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将新能源产业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标志性方向,明确了具体发展领域。 《行动计划》指出,新能源产业包括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氢能及氢燃料电池等领域。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产业工业总产值达1100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及锂离子电池优势领域工业总产值达820亿元、风电及光伏传统领域工业总产值达200亿元、氢能及氢燃料电池等新兴领域工业总产值达80亿元,形成2个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园区,形成2至3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能源龙头企业,进一步增强优质产业资源聚集能力和高端创新成果引进转化能力,将天津打造成北方重要新能源产业基地。 《行动计划》还明确了2018-2020年天津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重点突破、高效发展,系统布局、产业协同。据此,天津将建立滨海新区和北辰、津南、西青等区的新能源产业特色园区,构建完善新能源产业体系,建立新能源产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新能源标准,实现产业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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