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重磅文件为城市更新注入了新的活力。《意见》不仅明确了城市更新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还在资金支持方面提出了重要举措,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力度,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为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一、《意见》出台背景与目标
城市更新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随着城市的发展,许多城市面临着基础设施老化、居住环境不佳、功能布局不合理等问题。
《意见》的出台,旨在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要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二、资金支持具体措施
(一)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为城市更新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这将有助于推动城市更新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等工作的推进。
(二)超长期特别国债助力
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为城市更新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发行,将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推动城市更新项目的规模化、可持续发展。
(三)中央财政支持
中央财政要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城市更新提供财政保障。地方政府也要加大财政投入,推进相关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
三、主要任务与资金保障的协同
(一)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
在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方面,资金将用于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加快拆除改造D级危险住房,对存在抗震安全隐患且具备加固价值的城镇房屋进行抗震加固等。
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强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改造利用,都需要资金的支持。
(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需要更新改造小区燃气等老化管线管道,整治楼栋内人行走道、排风烟道、通风井道等,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完善小区停车、充电、消防、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增设助餐、家政等公共服务设施。
这些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资金的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将为其提供有力支持。
(三)开展完整社区建设
完整社区建设需要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地等,构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资金将用于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优化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引导居民、规划师、设计师等参与社区建设。
(四)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
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需要因地制宜打造活力街区,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和旧商业街区,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厂区、厂房和设施,植入新业态新功能。
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做好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前期工作,不搞大拆大建,“一村一策”实施改造。这些工作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中央和地方的资金支持将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完善城市功能
完善城市功能包括建立健全多层级、全覆盖的公共服务网络,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医疗应急服务体系,加强临时安置、应急物资保障,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加快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等。
资金将用于优先补齐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合理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
(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涵盖全面排查城市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推进地下空间统筹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快城市燃气、供水、排水、污水、供热等地下管线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推动城市供水设施改造提标,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改造等。
这些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中央和地方的资金支持将为城市基础设施的升级提供保障。
(七)修复城市生态系统
修复城市生态系统需要加快修复受损山体和采煤沉陷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保护修复城市湿地,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
资金将用于建设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提高乡土植物应用水平,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增加群众身边的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
(八)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需要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摸清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文化遗产资源底数,划定最严格的保护范围,加强老旧房屋拆除管理,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禁止拆真建假。
资金将用于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修缮,探索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方式路径。
四、实操问答
1.哪些城市更新项目可以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符合《意见》中规定的城市更新主要任务,如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和厂区及城中村更新改造、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生态系统修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方面的项目,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2.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项目有什么具体要求?
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项目需符合国家城市更新的总体要求和政策导向,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且在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等方面经过严格审核。
3.地方政府在城市更新资金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责任?
地方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推进相关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要做好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4.企业如何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并获得资金支持?
企业可以通过参与符合城市更新要求的项目,如老旧厂区更新改造、商业街区改造等,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5.城市更新项目的税费减免政策有哪些?
具体的税费减免政策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可能包括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增值税等方面的减免,以降低城市更新项目的成本。
6.如何确保城市更新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在资金使用中的责任,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保障资金安全。
7.对于历史文化街区的更新改造,资金如何保障?
在历史文化街区的更新改造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财政资金都可以用于保护和修缮历史建筑、完善基础设施等方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通过合理的商业模式实现资金的可持续利用。
8.城市更新项目的融资模式有哪些创新?
除了传统的财政资金支持和银行信贷,还可以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司信用类债券等。
9.社区居民在城市更新资金使用中有哪些参与途径?
社区居民可以通过参与社区建设的决策过程,对资金的使用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居民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用于改善社区环境和服务居民。
10.如何评估城市更新项目的资金使用效果?
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从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通过定期的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资金使用策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的出台,为城市更新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有力的资金支持。通过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力度,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将有效推动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让城市更加宜居、韧性、智慧,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的生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