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烟台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烟台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7年5月1日起,建成区内新出让建设项目全部提出预制率、装配率要求,其中,烟台市区范围内采用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80%,其他县市不低于50%。
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PC)、钢结构、现代木结构,以及其他符合装配式建筑技术要求的结构体系。《通知》对装配式建筑项目,从建设条件意见书、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预售许可、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整个建设环节完善标准、加强监管,使装配式建筑运作流程规范、高效。
据介绍,2017年,蓬莱市获得了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烟台市争创省级示范项目5个、省级示范基地2个,数量位居全省第三位。
另外,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烟台市住建局发布了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指导烟台绿色建筑的发展。要求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并且至少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要求。绿色试点示范方面,牟平区龙泉镇、蓬莱市刘家沟镇和海阳市辛安镇获批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镇,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今后,住建部门将细化装配式建筑各项配套政策,精心打造产业园区,全面提升项目装配率,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实施装配式,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新建住宅项目强制应用预制楼梯、叠合楼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