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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实施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7-10-26  点击:997
日前,《珠海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实施,加快推进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制作、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为主要特征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出了财政资金扶持、建筑面积奖励、商品房提前预售等系列激励支持措施。

        日前,《珠海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实施,加快推进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制作、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为主要特征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出了财政资金扶持、建筑面积奖励、商品房提前预售等系列激励支持措施。
 
        今年3月,“全国装配式建筑工作会议”将珠海纳入全国14个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城市之一。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推进珠海建筑产业现代化涉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密切协作。
 
        《办法》明确,建筑产业现代化从源头抓起,将装配式建筑实施纳入立项规划,在土地划拨出让、前期规划、项目立项、招投标等审批环节即明确建筑产业现代化(装配式)方式建造要求。
 
        与此同时,为调动开发建设、生产、施工等单位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积极性,《办法》提出将给予财政资金扶持、建筑面积奖励(不超过为采用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规定住宅建筑面积的3%)、提前预售、招投标加分、科技支撑等方面的支持激励措施。
 
        珠海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珠海正处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初期,此次《办法》的出台形成珠海了建筑工业化、信息化、绿色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和路线图,将为建筑产业现代化全链条信息化提供支撑,对实现建筑行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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