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贵州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出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到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力争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促进建筑产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
据悉,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政府办公厅此次就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旨在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提升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产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
根据实施意见,2017年至2020年为试点示范期,全省以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中心城区和贵安新区直管区为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推进地区,其他区域为鼓励推进地区,其中,黔东南州重点推进现代木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
从2018年10月1日起,积极推进地区建筑规模2万平方米以上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除外)、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等建设项目,广泛采用装配式建造;对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不少于建筑规模30%的建筑积极采用装配式建造。
到2020年底,全省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5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
2021年至2023年为推广应用期,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规划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对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可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2024至2025年为积极发展期,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