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确定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湖南株洲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
株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城市建设,提出: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构建“9073”养老服务格局(即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推动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并鼓励养老地产等其他养老方式作为辅助,建设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覆盖城乡、满足多元需求的养老服务设施结构,实现“保障基本,引导高端,体现特色,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
在此背景下,《株洲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应运而生,我院与株洲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组成联合体并共同就株洲市养老产业、养老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方案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多次调研和探讨。株洲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工作是市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对市规划局的重点监督内容之一,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养老设施布点规划编制等工作。
期间,2018年3月,中机院李伟东院长、中机院上海分院石峰执行院长等一行四人赴株洲市实地勘察、走访调研,深入了解各城区养老机构现状、瓶颈,进一步认识到了株洲老龄化形势的严峻性和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急迫性,提出了加快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完善养老产业标准体系、试行PPP养老模式、注重医养结合发展、打造一个智慧养老网络平台及定期举办老龄产业博览会等一系列发展建议。
2018年10月12日,中机院及株洲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京接待了株洲市人大、株洲市规划局、民主监督小组、株洲市民政局、天元区卫计局等一行12人,中机院、株洲院分别就株洲市养老产业、养老设施规划方案进行汇报,并获得株洲市人大城环委崔主任、市规划局曹总规划师等现场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初步认可,同时指出:株洲养老设施体系建议按“区(县、市)有示范中心、街道有服务中心、社区有日照中心、小区有老年驿站”的4级养老服务网络进行规划,并对设施建设指标提出建议,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城区和居住区,按照人均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0.25平方米/人,要求独立成栋。旧城区养老设施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其指标不应低于新城区相应指标的70%,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实现规划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与小区老年服务驿站基本覆盖。对“医养结合”,株洲要突破财政瓶颈,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护理机构设置医疗服务点,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将养老机构就近纳入医疗机构“护理区”。
(图一:株洲市养老产业专题成果汇报现场,中机院会议室)
(图二:株洲市养老设施规划成果汇报现场,中机院会议室)
2018年10月26日,《株洲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专家评审会在株洲市召开,评审内容包括规划总则、规划目标及原则、老年人认可与养老床位预测、养老设施配置类型及标准、养老设施布局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规划实施、附则等8个方面。来自北京、上海、长沙的专家对规划内容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在规划指标、落地措施和规划布局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株洲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易湘东向市规划部门及市规划设计院、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表示感谢,对规划的编制给予了高度肯定,指出规划编制要“增强三性,落实三化”,即增强科学性、前瞻性、落地性,落实标准化、智能化、融合化。
图3:《株洲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专家评审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