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日前出台《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支持发展智能制造,加快培育新动能。对制造业企业购置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的,最高给予5000万元支持;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购置研发设备提升创新能力的,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为鼓励科研院所来津发展,对落户天津并已组建科研团队、开展智能科技研发工作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院所,给出了3000万元的补助。
该《措施》对企业智能化升级、工业互联网发展、培育新兴产业等7个方面的26个子项提出具体的支持措施,每项措施都用真金白银说话。
在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方面,最高拿出1000万元支持国家级或市级智能制造领域试点示范、新模式应用企业;工业企业在实施智能化升级中发生的设计咨询诊断费用,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在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方面,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培育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服务商;对国家或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内外网络、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等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支持工业企业上云,对上云工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支持新型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对新建并投入运营的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给予每个基站2万元奖励,对光网络单元(ONU)、内容分发网络(CDN)以及5G应用场景、试点示范、国家重大专项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