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办发〔2024〕52号文将低空经济正式纳入专项债券支持的重点领域后,低空经济项目将成为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申报专项债的重点方向之一。(详细了解点击查看一文了解:低空经济专项债项目谋划包装、适用领域、发行步骤、产业落地等关键举措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涉及低空经济建设内容的专项债项目已发行上百个,项目总投资1486.75亿元,发行专项债券金额合计947.65亿元,占总投资约63.74%。
1、投向领域
从投向领域看,项目申报领域主要为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70%以上的项目集中于标准化厂房(如无人机生产、组装车间)、试飞跑道、起降场、配套道路及管网的建设,体现了“基建先行”的产业导入策略。
➡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航空产业园、低空经济园区、低空经济示范基地、无人机组装车间、无人机产业基地等。占比超过70%。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低空管制中心、5G-A低空专网、北斗差分基站、雷达监测系统等、风洞实验室、5G无人机终端产品实验室、数字化平台等专业化设施。
➡交通基础设施:通用机场及低空飞行设施设备(2025年新增)。
➡社会事业:社会事业主要为教育、医疗、文旅方面的投入,包括低空文旅观光、低空旅游线路、低空接诊、低空配送药品、飞行基地培训、飞行小镇、低空经济特色小镇等。
➡物流基础设施:低空物流冷链运输、低空经济物流园等。
➡ 能源:电动飞行器充换电站、氢能源加氢站、维修枢纽。
➡农林水利通基础设施:此农业无人机播种、施肥、病虫害监测等、林业防火防灾等,一般投入较少,作为项目一部分投入。
2、投资规模
项目的平均总投资约为6亿元左右,但投资规模离散度偏高,最低金额和最高金额差距较大。最小项目投资金额不足1亿元,最高项目投资金额85亿元。
从资金筹措看,多数项目以专项债为主,部分较大的项目为组合融资,除专项债资金外,剩余资金主要为财政出资、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采用债贷组合“专项债+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资金筹措模式的项目占比在10%-20%之间。
3、收入来源
从收入来源看,鉴于项目功能定位的不同,其收入来源有所差异,主要收入方式如下:
(1)基础设施使用费
通用机场及大型无人机起降与停场收费,一般通用航空器起降费基准价为每架次120元,停场费每24小时100元。
(2)空域与通信服务
无人机管控云平台,向物流企业收取空域调度服务费,向无人机企业提供5G通信服务等。
(3)交通与物流
低空飞行物流、客运收费、无人机物流收费:京东在西安高新区的无人机配送网络,单票配送费5-10元。
(4)文旅与体验
低空观光、无人机表演等收费。
(5)租金与衍生收入
厂房租金、机库租赁、仓库、综合楼、配套用房等资产的出租收入;
商业合作、广告植入、品牌赞助、停车、物业、跑道使用、食堂经营、检测检验、试飞、培训收入。
(6)政府补贴及购买服务
应急医疗购买服务收费、巡检监测服务收入、航线运营补贴、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技术研发奖励等。
低空经济产业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债申报流程、要点、支持范围及材料
低空经济作为新兴产业,正逐步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其产业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低空产业生态、提升区域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作为一种重要的政策支持手段,为低空经济产业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以下是低空经济产业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的相关政策、流程及要点,提高申报成功率,推动低空经济产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对主管部门、政策内容、支持范围、申报条件等多方面的详细解读,为申报主体提供具有实操性的指导建议。
一、主管部门
在低空经济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申报过程中,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它们各司其职,共同推动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是最为关键的两个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进行把关。财政部则重点关注专项债资金的预算管理、额度分配、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与安全性。
同时,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在申报工作中也承担着重要职责。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确保项目符合地方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并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向上级部门报送。地方财政部门则负责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专项债额度,并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管。此外,与低空经济产业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如民航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也会参与到项目的审核工作中,从专业角度对项目的可行性、技术标准等进行评估。
二、政策内容
2024年12 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对专项债政策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调整。在投向领域方面,实行 “负面清单” 管理,将完全无收益的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以外的房地产开发,主题公园、仿古城(镇、村、街)等商业设施和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纳入其中,而未纳入 “负面清单” 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这一举措为低空经济产业基础设施项目申报专项债资金提供了更明确的政策空间。
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方面,实行 “正面清单” 管理。将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纳入其中,并且提高了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以省份为单位,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由该省份用于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规模的 25% 提高至 30%。这对于资金需求较大的低空经济产业基础设施项目而言,极大地缓解了项目的资金压力,增强了项目的融资能力。
三、支持范围
(一)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设施
包括低空飞行服务站建设项目,用于为低空飞行器提供飞行计划处理、飞行情报服务、告警服务等,确保低空飞行的安全与有序。如在一些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低空飞行服务站,可有效支持低空旅游项目的开展。同时,通信导航监视设施建设项目也在支持范围内,例如建设 VHF 通信基站、导航台等,提升低空飞行的通信与导航精度,保障飞行安全。
(二)通用机场及配套设施
通用机场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资金支持。新建通用机场能够填补区域低空基础设施空白,促进低空经济的规模化发展。对于已有的通用机场进行改扩建,可提升机场的运营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低空飞行需求。配套设施方面,停机坪、机库、维修车间等建设项目也在支持之列,完善的配套设施有助于提高通用机场的综合服务水平。
(三)低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低空产业园区内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申请专项债资金。良好的园区基础设施能够吸引更多的低空经济企业入驻,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例如,建设产业园区内的专用道路,方便企业运输设备和产品;完善供水供电设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此外,园区内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如 5G 基站建设、智慧园区管理平台搭建等,也有助于提升园区的智能化管理水平,促进低空产业的数字化发展。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合规性
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地方发展规划。在低空经济领域,项目需符合民航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飞行安全。例如,通用机场建设项目要符合民航部门制定的机场建设规范,从选址、设计到施工都要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同时,项目要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取得完备的前期手续,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等。
(二)项目收益性
专项债要求项目具有一定的收益,能够实现融资收益平衡。对于低空经济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可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收益。以通用机场为例,可通过收取飞机起降费、停机费、场地租赁费等获取收益;低空飞行服务站可向使用其服务的飞行器收取服务费用。在项目规划阶段,需合理测算项目收益,确保项目收益能够覆盖专项债本息。同时,要制定详细的收益计划和资金平衡方案,明确收益来源、收益时间节点以及偿债资金安排。
(三)项目成熟度
项目前期工作要准备充分,具备开工条件。这包括完成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方案要经过专家论证并得到相关部门认可。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已确定,施工场地已完成 “三通一平” 等前期准备工作。此外,项目资金来源要明确,除专项债资金外,其他配套资金要落实到位,如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五、审核要点
(一)项目可行性
审核部门会重点关注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运营可行性。在技术可行性方面,对于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设施项目,其采用的通信导航监视技术是否先进可靠,能否满足实际飞行需求;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的跑道设计、飞行区指标等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经济可行性主要审核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包括项目建设成本、运营成本以及预期收益是否合理,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净现值等经济指标是否达到行业标准。运营可行性则关注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模式是否清晰,是否具备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以确保项目能够长期稳定运营。
(二)收益平衡方案
收益平衡方案是审核的关键要点之一。方案中要明确项目的各项收益来源及预测依据,收益预测要基于合理的市场调研和行业数据。对于通用机场项目,在预测飞机起降费收入时,要考虑当地低空飞行市场的发展趋势、周边地区通用机场的竞争情况等因素。同时,要合理安排偿债计划,确保项目收益能够按时足额偿还专项债本息。此外,还要对可能影响收益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如市场需求变化、政策调整等风险。
(三)资金使用计划
资金使用计划要详细、合理,明确专项债资金的具体用途和支出进度。资金使用要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避免出现资金闲置或挪用的情况。例如,在通用机场建设项目中,要根据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如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合理安排专项债资金的支出,确保资金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到项目建设中。同时,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六、申报流程及资料清单
(一)申报流程
52号文提出开展专项债券项目 “自审自发”试点。下放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权限,选择部分管理基础好的省份以及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的地区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支持经济大省发挥挑大梁作用。试点地区滚动组织筛选形成本地区项目清单,报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不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可立即组织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同步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1、自发自审试点地区(各省政府自行审批,细则要看各地具体政策)
(4)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对试点地区进行实时动态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依法实施惩戒,情节较重的,停止试点。
2、“自审自发”试点地区以外地区(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批)
对于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且需要续发专项债券的在建项目,打通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无需重新申报,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可直接安排发行专项债券,同步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新入库项目需按申报流程进行申报,流程如下:
(1)项目立项阶段
项目申报主体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报同级财政部门初评,并取得发改部门立项批复。
(2)项目研究阶段
申报主体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同级发改部门批复。
(3)项目申报阶段
通过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系统、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系统逐级上报至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
上报阶段需要准备资料如下:“一案两书”(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项目立项批复、可研报告与可研批复、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国有用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申报时间注意!
每年10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项目的集中报送,并在次年2月底、5月底、8月底前分别完成该年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全年项目的补充报送。
(4)项目审核阶段
同级发改委部门对申报项目初审,报省财政厅与省发改委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至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
(5)项目入库阶段
项目库分为储备库、发行备选库、执行库三个子库。
通过初审的项目纳入储备库管理。
通过专家审核通过的项目,从储备库转入发行备选库,作为发行项目专项债券的备选项目。
在上级核定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内,地方政府结合项目轻重缓急等因素从发行备选库选取项目转入执行库。
(6)债券发行
在已制定的各省市的专项债额度之下,由财政厅提出全年度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方案(或计划)。由各省级财政部门按发行计划,提请债券发行机构,安排发行专项债,专项债发行后,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要求主动披露项目专项债券相关信息,包括发行信息、发行结果、付息信息、兑付信息、定期信息、重大事项信息等。
(二)资料清单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阐述项目的建设背景、必要性、建设内容、技术方案、投资估算、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是项目申报的核心资料。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证明项目前期手续完备的文件,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项目备案证明等。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评估项目对环境影响的报告及相关部门的批复,确保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4、一案两书: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书/法律意见书。
5、四证一书:同级自规部门出具的国有用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6、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明确项目收益来源、收益预测、偿债计划等内容,体现项目的融资收益平衡能力。
7、资金使用计划:详细说明专项债资金的用途、支出进度安排等。
8、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资质文件:证明项目申报主体的合法合规性。
9、其他相关资料:如项目规划设计图纸、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资质证明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