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项债发行起始于 2015 年,从 2020 年起规模显著扩大
中国的专项债发行历程和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每 个阶段都有特定的政策背景和目标。 起步阶段(2015-2016 年):专项债起始于 2015 年,作为地方政府债务置换 工具,目的是降低债务风险,推动地方政府的合法融资。2014 年出台的《国 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 号文)允许地方政府通过政 府债券融资,并对其进行限额管理,明确了专项债券“专款专用”的原则,以 避免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上升。这一阶段,专项债的发行规模较小,仅用 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2015 年新增专项债额度为 1000 亿元。 扩大阶段(2017-2019 年):随着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专项债成为地方 政府基建融资的重要工具。2017 年开始,专项债按项目发行,优先用于收益 性项目,特别是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这些项目具有较高的财政收益潜力, 因此地方政府发行积极性较高,专项债规模大幅增加。
根据财政部数据,2019 年的新增专项债额度达到 3.75 万亿元,专项债的资金主要投向基建和民生 领域,包括交通、环保等项目。 转型阶段(2020 年至今):2020 年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为 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中国进一步扩大了专项债发行规模。专项债的投向逐步 向新基建领域倾斜,涵盖了“东数西算”、能源项目、公共卫生等新兴领域。 同时,民生项目,如保障性住房和教育领域,也成为专项债的重要投资方向。 财政部数据显示,2022 年专项债发行额为 1.46 万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经济 复苏和稳增长。 新增专项债限额自 2015 年起大幅增长,2020 年达到 37500 亿元后趋于稳 定,而新增一般债限额增长幅度不如专项债。
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额自 2015 年起逐年增长,其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比, 这个比例也从 2015 年的 0.55%上升到 2023 年的 14.40%,其重要性持续增 强。
2021 年发行金额为 35805 亿元,2022 年发行金额为 40264 亿元,同比增长 12.5%,2023 年发行金额为 39444 亿元,同比减少 2.0%。其中用于用于基 建的占比分别为 2021 年 83.3%、2022 年 89.0%、2023 年 79.9%。
按资金用途划分按资金用途划分,地方政府债券可以分为新增债券、置换债 券和再融资债券。
2. 政策优化专项债用途扩大使用范围,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 储备、置换隐债
2024 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陆续推出了一系列专项债政策。2024 年 4 月 17 日,确定专项债券规模为 3.9 万亿元,并扩展了投向领域,以支持 新兴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4 月 22 日,政策进一步明确将独立新型储能和 保障性住房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4 月 23 日,完成了约 3.8 万个专项债 项目的筛选,需求总额约为 5.9 万亿元,为债券发行奠定了基础。10 月 12 日,财政部副部长强调将扩大专项债使用范围,并完善管理机制,以推动高 质量发展。10 月 25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持续抓好一揽子增量政策的落 地落实。11 月 7 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为各地启动开展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提 供政策指导和工作依据。11 月 8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关于提 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
3. 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较 2023 年同期增加,8 月起发行显著提速
截至 11 月 26 日,2024 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累计发行额 39693 亿元,同 比 2023 年同期增长 4.38%。Q1~Q3 发行额为 6341/8593/21059 亿元,同比53/-9/83%,6~9 月发行额为 3327/2815/7965/10279 亿元。具体来看,2024 年 1-6 月专项债较往年同期发行明显偏少,这一趋势在 7 月之后得到了显著改 善,单月增速不断扩大,特别是在 9 月全国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单月发行 10279 亿元,同比增加 188%。
从全国整体发行进度来看,截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 累计发行额为 39693 亿元,已公布全年发行计划的省份计划发行合计额为 38836 亿元,当前新增专项债累计发行进度达 102.81%,发行进度明显滞后 于 2023 年同期,截至 11 月 26 日较 2023 年滞后 16.9%。其中 1-9 月全国新 增专项债计划发行额为 35066 亿元,实际发行额为 35993 亿元,高于计划 927 亿元,102.6%超计划发行。具体来看,其中,1 月、3 月、4 月、5 月和 6 月低于计划发行,2 月、7 月、8 月、9 月高于计划发行,特别是 9 月单月 新增专项债发行亿元,高于 10279 9 月计划发行额 4142 亿元,167%超计划 发行。
4、地方债限额管理
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的分配采用因素法等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各地的债务风险水平、财力状况、项目储备情况等。具体来说,会根据各地的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评估其债务风险程度。
(一)限额设定依据
财政部在确定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年度限额时,秉持多因素综合考量的原则。宏观经济形势是首要考量因素之一,在经济增长乏力时,可能适当放宽限额以刺激投资与经济复苏;而在经济过热或面临较大通胀压力时,则会收紧限额以防范过度投资与债务风险。财政政策导向也起着关键作用,若财政政策倾向于积极扩张,则可能提高专项债限额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反之则可能控制限额。此外,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状况至关重要,对于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限额设定会较为谨慎,以防止债务危机爆发;而对于债务风险可控、财政管理规范的地区,限额可能相对宽松,以满足其合理融资需求。同时,还会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能力、项目储备情况等,确保限额与地方实际情况相匹配,实现专项债发行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二)限额分配方式
我国采用因素法进行专项债限额分配。其中,债务风险水平是核心因素之一,通过一系列指标评估各地债务风险程度,如债务率、偿债率等,风险较高地区分配限额相对较少,以促使其先化解债务风险;财力状况同样关键,财政收入稳定且充足的地区可获得相对较多限额,因为其偿债保障能力更强;项目储备情况也不容忽视,拥有丰富且高质量项目储备的地区,能够更好地利用专项债资金,所以在限额分配上会得到一定倾斜。通过这种科学合理的分配方式,既能保障专项债资金的有效使用,又能引导地方政府合理规划项目、控制债务风险。
(三)限额调整机制
在年度执行过程中,专项债限额并非一成不变。当地方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如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导致基础设施严重受损需要大量重建资金,或者出现新兴产业发展机遇需要大规模投资等情况,经地方政府申请并经相关部门严格审批后,可对专项债限额进行适当上调。相反,如果地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或者债务风险指标恶化,可能会对限额进行下调。此外,财政部会依据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测结果,实时评估各地债务状况,适时调整专项债限额,以确保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处于可控范围,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与经济稳定。
(四)限额管理的意义
限额管理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有着深远意义。首先,它有效控制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无序扩张,避免因过度举债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了国家财政体系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其次,通过合理分配限额,引导地方政府优化项目选择与资金配置,促使其将资金投向更具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项目,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最后,限额管理也促使地方政府加强自身财政管理能力建设,提高债务风险管理意识与水平,推动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