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府专项债?
政府专项债券主要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筹集到预算资金而建设某些专项政府工程而发行的一种债券。在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券一共有两种,一种是一般债券,另一种是专项债券。一般债券大体是指没有预期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在发展时因出现资金短缺的问题而发行的一种债券,有一定预期收益专项政府工程则由地方政府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去进行专项的资金的筹集。政府专项债券指的就是有一定预期收益的债券融资。
项目专项债和政府专项债的区别有哪些?
1、同名但不同质,地方政府专项债与企业专项债券的债券要素和评级关注点不同
对于同样可用于基础设施融资的专项债券,从债券要素来看,二者在发行主体、发行额度、募集资金用途和偿债资金来源等方面存在不同;从评级关注点来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信用水平主要取决于项目所产生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稳定性和充足性,同时辅以地方政府主体信用评价;而企业专项债券以区域经济和财政实力为辅,重点关注城投或产业公司盈利能力。
2、企业专项债券尚未普遍依托项目收益实现融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项目针对性较强,仍需持续关注资金闭环流向
虽然两类创新品种推出的初衷均与具体项目相关联,但发行实践中距离纯粹的项目收益债券仍有一定距离。目前试点的土储专项债和收费公路专项债的资金来源和偿还均是专款专用,项目的针对性较强,但由于省级政府向下级政府转贷的机制或存不畅,仍需持续关注资金使用情况及偿债资金实现的日常动态;而存量企业专项债券中,发行人普遍使用30%-50%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能实现资金在项目融资和收益中的闭环流动,故彻底摆脱对主体信用的依赖、依托项目收益来实现融资尚需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