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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文加快推动全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营收过千亿元化工园区达10家

来源:原创  时间:2024-02-06  点击:423
今天,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全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承载能力,加快园区高质量发展。

  今天,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全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承载能力,加快园区高质量发展。


  按照要求,山东将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推动产业高端发展,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打造化工产业高能级载体平台,培育一批世界一流化工企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到2027年,营业收入过千亿元的化工园区达到10家,7家园区进入全国30强,应入园化工企业入园率提升至60%左右,园区营业收入占化工行业比重提高到75%左右,90%以上的化工园区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园区一般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将化工重点监控点逐步纳入园区

  山东将大力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公用工程保障能力,满足园区规划发展需求,打造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良好载体。其中,严把标准程序,严格扩区条件,支持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产业集聚、安全环保水平高、开发面积占比高的园区适当扩容,为项目落地提供承载空间。将化工重点监控点逐步纳入园区,加强并点扩区后统一规范管理。利用现有设施或自建边界围栏,从物理边界上划清明显界限,实行封闭化管理。建立完善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对出入园区的人员、物流、车辆行驶路径实施全过程监管,有效管控和降低安全风险。


  完善产业链条,加快产业高端发展,山东将坚持规划先行,突出项目带动,推动产业链“建延补强”,加强园区企业梯度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加快产业协同链式发展。其中,支持拥有两个化工园区的县(市、区)对园区进行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力争创建5个以上

  高端化工领域省级创新中心


  坚持创新驱动,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山东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开展引才增智专项行动,加快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其中,支持园区建设研发中心、实验室、产业孵化平台、中试基地等创新载体,推动创新资源整合集聚,加速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发挥现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力争创建5个以上高端化工领域省级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创新中心。坚持园区、企业、科研机构共建共享,引导园区联合多元化主体,集成各类创新资源,建设产业发展创新联盟,实现协同创新发展。


  鼓励园区内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投入增长机制,园区内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左右。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支持“链主”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鼓励企业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深化产学研联合攻关,集中突破一批重要基础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


  新建化工项目

  必须在化工园区内进行选址布局


  加快企业入园,促进集约集聚发展,山东将采取标准倒逼、政策支持、要素保障等措施,加快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进区入园,推动化工行业集约集聚高质量发展。


  其中,严控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除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橡胶制品业以及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登记表的非危险化学品项目、海水或卤水提取溴素、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等领域外,原则上不得在化工园区和化工重点监控点外新建、扩建、改建化工生产项目,新建化工项目必须在化工园区内进行选址布局。园区外非重点监控点化工企业,可以在原厂区就地实施环境污染治理、安全隐患整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改造项目,不受投资额限制,原则上不得新增产能。


  建立健全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推动园区内劳动密集型和产业链关联度低的非化工生产企业逐步迁出或转产。推动园区内非化工企业与优质化工企业开展合作,实现园区内非化工项目向化工项目转型。加快提升园区内化工企业增量,积极推动园区内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园区外化工企业入园发展。


  山东将扎实推进全省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对不能满足安全整治提升要求的,提请省政府取消园区资格,依法关闭一批安全不达标企业。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园区考核的重要内容。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实行园区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暂停园区资格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提请省政府取消园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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