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2025年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的通知,标志着新一轮的项目储备工作正式启动。此次项目旨在通过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地区的全面振兴,其中县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支持范围及标准如下:
一、支持范围
1、农业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主要是农业种植养殖基地的灌溉排水、电力增容、生产道路、农业生产、污水处理等设施。
2、农产品加工流通集聚区配套基础设施,主要是服务集聚区内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的公用性仓储保鲜、检验检测、冷链物流、集聚区内部公共道路等设施。
3、促进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的给排水、污水处理、道路等设施。
二、支持标准
单个项目县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不超过5000 万元,分两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总投资的50%。其中,第一年原则上不超过3000 万元;第二年安排与否、安排规模将视第一年项目建设成效、相关评价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奖优惩劣的原则统筹确定。
三、项目申报要求
资金优先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周边和相关部门联合认定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范围内的项目
将项目信息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项目储备区中填报,按规定编制可研报告,并取得可研批复。